李某,三十岁出头,宁波人,在一个工地做施工员。
2009年6月,朋友徐某跟李某来借钱,但借了几次,李某都拿不出多少。
两人都心头郁闷,李某脑子活络,他跟徐某说:“不如一起去弄点钱来,到时你也不用借了。”
办法李某已经想好了,他找到以前认识的一个工头刘某,告诉他,自己最近刚刚认识了一个朋友,来头不小,是一个做工程的大老板的侄子。
“他手头项目不要太多,可以介绍点给你做做的……”
话是这么说,但李某也不失时机地提出,需要给他点好处费。
刘某虽然心动,但李某就这么三言两语说说,他半信半疑。
看出了他这份心思,李某马上提出,“我带你实地看看。”
说完,就领刘某来到鄞州一块荒地,“就是这个地块要开发了,到时候要建小区,名字都定了,叫云龙家园,工程就快上马了。”
见这情景,刘某感觉可靠,在李某要求下,奉上6000元好处费。
几天后,李某提出,要安排刘某和项目经理吃个饭熟悉一下。其中打点自然需要刘某买单,刘某再次奉上5000元。
参加饭局的正是李某的朋友徐某。李某向刘某介绍,“他就是×老板的侄子,云龙家园的项目是他在负责……”
一餐饭,三人相谈甚欢。徐某跟刘某提出,如果有诚意接下工程,就先付2万工程押金。李某则觉得自己做了中间人,要求两条软中华作为答谢。
刘某急于接下工程,满足了两人要求。事后,却一直不见徐某联系,怕工程泡汤,他先找到李某,提出拿工程图纸给他看看。
李某不慌不忙,随手拿了张自己工地上在用的图纸交差。刘某看完后安下心来。
又是几个月过去,徐某还是没动静。这次,刘某直接自己去催了。
“那里一群老太太在抵制拆迁啊,我们还在跟她们谈。”
“我们工程车开进去太吵,被人家赶出来了。”
……
每次,徐某都不好意思地表示,因为突发状况,工程不得不延期。
面对三番五次的“突发情况”,刘某开始怀疑起来。他编借口说现在手头紧,员工工资都不够发了,向徐某、李某讨回好处费。
两人有点慌了,陆续退了点钱给刘某。
去年3月,经不住刘某再三询问,徐某干脆说,“麻烦太多,这个工程我不做了……”刘某要求面谈,但徐某和李某始终避而不见。
9月,刘某终于找到两人。
被骗了一年多,刘某气愤难当,要求“给个说法”。两人自知理亏,写下一份赔款保证书,答应会给刘“一个满意的赔偿”。
过了一段惶惶不安的日子后,两人到派出所自首。
两人被取保候审,其间,又继续遵照保证书向刘某赔钱,前后加起来赔了10万。
考虑到积极赔偿和自首情节,近日,江东法院以诈骗罪判两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对李某处罚金1万,徐某8000元。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东法 东剑 记者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