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我们正在加紧做好一期项目的投产准备工作,争取在10月中旬搬进新厂房。可以申请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奖励,是对我们极大的支持和鼓励。”日前,绍兴飞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苗庆阅读完袍江经济开发区刚刚下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后不无感慨地说。
根据办法,开发区今后每年将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不少于1.5亿元的发展专项资金。今年1月1日开始,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上投资设备技术、引进外资、创新创牌、加快上市等10多个方面均将获得资金和税源扶持。
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60%)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项目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以实际设备发票入账数为准,下同)8%以内的扶持;对当年新引进且当年实到外资500万美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相关手续、资本全部到位后,按项目注册资本的5%给予贴息;对企业上市融资并实际用于袍江开发区内项目的,按实际融资额给予5%。奖励,按项目实际投入进度结算。
办法还加大了工业重点税源扶持力度,规定独立纳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且增长幅度均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设立新兴产业企业税收贡献奖,对成绩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奖励。(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