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杭城各家医院对于危重急诊病人都开通“绿色通道”,即“先抢救 后结算”。但够不上危重又未带钱的急救病人,不享受这项措施。但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时未带钱或带钱不足,可以先看病后付费。
业内人士对此做法表示肯定,同时也有担忧,若看完病“跑路”的人多了,医院怎么办?
患者:力挺“先诊疗 后结算”
上午10点半,省人民医院急救中心门口120呼啸而至,车上抬下一名60多岁的女病人。护送她来的邻居气喘吁吁,“10点左右,看到大妈刚从菜场回来,脸色非常难看,没多久她竟然吐血了,可把我吓坏了。”因为情况突然、走得急,她身上也没带多少钱。
值班的主治医生费敏,赶忙帮大妈查看病情,初步诊断为消化道出血。得知患者暂时缺钱,马上开通了“先诊疗 后结算”系统,两分钟内针对大妈的疾病,开出了化验、止血药。化验结果出来后,又开出输血单,开展先期救治。
几个小时后,大妈的子女赶到医院,看到母亲各种治疗已经上了,马上办理交费手续。
在急诊观察室内,询问了数名患者,大家对“先诊疗 后结算”措施都大为赞赏。据初步统计,该项措施从今5月年推出至今,共计有1000多名病人受惠,其中约300多名为当时身边无钱或带钱不足的病人。
不过,也有11位患者看完病后跑路了,欠款率约3%。
医院:将“义举”提升到便民措施
按有关规定,对于急危重患者必须开通“绿色通道”,因为生命高于一切。但对于一般急诊病人,病痛不会危及生命,若因患者暂时缺钱不救治显然会延长病人的痛苦。
据了解,在该院急诊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视情况已采取了变通方法。如对于一些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病人,信誉度比较高,先行采取治疗。有些病人病情发展可能增加危险,也由医生“挑担子”,可以稍后再付费。但这些只是“义举”,一旦病人逃费,所产生的费用则有科室或者医生负责。
在医院的支持下,急诊科充分调研,将“义举”提升为一项便民措施。
急诊科主任蔡文伟介绍,“先诊疗 后结算”是在医院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这一系统能覆盖挂号收费、医生工作站、各医技辅助检查科室、药房、以及相关管理部门。患者就诊时办理一张登记単,交一些预缴款,看完病,做完各种检查、治疗,拿完药,再统一结算,能减少2至3个中间环节,加快急诊病人的救治。
“与国内一些医院推行的‘先诊疗 后结算’相比,我们最明显的特点是当时身边没带钱或带钱不足的急诊病人,也能享受这项便民措施。”
专家:仅从道德层面约束是不够的
据了解,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开展“先治疗 后结算”试点,随后该模式在全国医院陆续开展。该模式都需患者办就诊卡(预缴款或称押金)或办银行卡充值,这实际上仍然是病人先付钱,好处是将多次付费改为一次付费,减少患者的排队次数。
而省人民医院的措施覆盖到身边没带钱或带钱不足的病人,算得上是真正意义“先诊疗 后结算”。不过其风险显而易见,一旦病人诊疗完跑路,所产生费用便成了医院“坏账”。
一些业内也表示担心,这种医疗模式值得肯定,但有风险存在,它能走多远?在这么多年的医疗改革中,虎头蛇尾的措施并非个别。
“对于在急诊推行的这项便民措施,医院是支持的,这符合卫生部要求。改革总有一定风险,我们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不过,还是希望患者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省人民医院院长叶再元说。
卫生经济管理专家、《卫生经济研究》杂志副主编徐盛鑫认为,“救治病人是医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体现公益性主要方面,更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的责任。目前全国各地医院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患者拖欠医疗费的现象,‘先看病 后交钱’的模式应建立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同时我个人认为,仅从道德层面约束是不够的,需要建立相关法规来约束。对于恶意拖欠医疗费用,则要受到相关法规的惩处,这样才能确保新模式的推行有法可依。”
他还提出,社会救助机制也应参与进来“保驾护航”。当医疗机构遇到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时,如“三无”病人就需要社会救助机制的加入,这样可助推新的医疗模式走得更远、更顺畅。
据杭州日报 作者 宋黎胜 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