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为了还债,一男子用假公章、假合同与人签订拆迁工程转让合同,还煞有介事地带人“查看现场”。没想到,刚收到定金,“好戏”就穿帮了,他被直接扭送到了派出所。
昨天下午,记者从柯城公安分局荷花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全力追回赃款,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信熟人签下合同
10月13日,做拆迁工程的蒋某听朋友鲁某说石室水泥厂可能要拆。鲁某告诉他,自己和这个搞建筑的老板很熟,而这个老板正要将拆迁工程转让,如果承包下来,一定可以赚大钱。蒋某听得心动不已。
随后,鲁某安排了蒋某和一个自称是搞建筑的徐某见面,一起商谈工程转让的事情。
起初蒋某很谨慎,但出于对朋友鲁某的信任,10月19日,在查看了“拆迁工程现场”后,蒋某与徐某签订了拆迁工程转让合同,工程转让以60万元成交。
徐某提出,应先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剩下的,工程开工付清”。蒋某照办。
一打听才知遭遇诈骗
签了合同后,蒋某四处打听,发现根本没有石室水泥厂要拆迁这回事,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合同中的“上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和“衢州市坚达市政有限公司”公章是假的。徐某是通过伪造身份、合同以及印章,进行诈骗。
徐某交代,由于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便想到“要想个法子弄点钱”。今年7月,他看到了荒废的石室水泥厂,“我就想先弄份假的拆迁工程转让合同,到时候把工程‘转让’给别人,就可以骗点钱了。”
15万元钱,已被徐某用来还债了。
签合同前应仔细辨别
据了解,那份盖了假公章的假合同,是徐某从一个电线杆上找到办假证的号码,花260元做的。
“其实这份合同漏洞百出,只要仔细查看就会发现问题。”办案民警表示,利用假工程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不是新鲜的诈骗手法,能得手是因为受害者放松了警惕。
警方提醒,在面对他人介绍的工程时,一定要仔细辨别相关证件材料,即使是朋友的介绍,也一定要认真辨别,以防落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