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记者从东阳市消保委获悉,经过一年多不懈努力,一女童被啤酒瓶爆炸致右眼伤残案调解成功,受害方获赔23万元。
去年9月7日,东阳市白云街道村民金先生向东阳市消保委投诉称,9月6日上午9时左右,他从村超市购买了一箱啤酒,由超市职工用摩托车送到他家。中午11时30分左右,他妻子一手拉着两岁的外孙女,一手去拿箱顶横放的一瓶啤酒,谁知刚提起来就发生爆炸,玻璃碎片击中金先生外孙女右眼,急送东阳市人民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球破裂。
受理投诉后,东阳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查看肇事的啤酒瓶实物发现,这瓶啤酒是2010年8月13日生产的,啤酒瓶为2004年生产的B字瓶。金先生的外孙女被啤酒瓶爆炸致右眼伤残情况属实。一家人带着孩子先后到东阳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6天,已支付医疗费29234元,出院诊断为右眼外伤性白内障,眼球无视力。东阳市消保委委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司法鉴定所对金先生外孙女进行伤残鉴定,但因其年龄小,无法配合完成相关检查而鉴定不成。据有关专家说,金先生外孙女相当于七级伤残。
因女童眼睛治疗过程比较复杂、伤残鉴定难等原因,东阳市消保委先后组织了四次调解。近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投诉方一次性补偿投诉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等共计人民币23万元。目前,赔偿款已由东阳市消保委转交给受害方。
金华日报 记者 王卫英 通讯员 陆炳弟 韦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