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王菁,44岁,再婚11年,今年9月至今,丈夫几乎未踏进家门一步,公公、嫂子冷眼相对……造成现状的原因,是她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王菁说:“我只是想多份保障,有什么错?”
王菁的丈夫刘大伟目前人在异地,面对妻子的步步紧逼,他的态度是:“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婚。”
今年8月“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下同)的颁布,给众多家庭和准夫妻造成了敏感又直接的情感冲击。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自8月12日“新婚姻法”颁布以来,我市结婚情侣同比减少了百余对。
“开始我只是想试一试他”
8月13日,电视上播放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王菁的注意,这是一则有关“新婚姻法”的报道,报道尤其强调了“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看完新闻,质疑和不安的种子开始在王菁心中发芽:眼下这套居住了11年的房子,当初自己也出了近一半的钱,房产证上却只有丈夫刘大伟的名字,这是不是意味着万一离婚,她将一无所有?
之后的几天,这个问题一直在王菁心中挥散不去,她觉得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会比较保险,但又觉得自己这样做有点杞人忧天。思来想去,她还是没向丈夫说出口。
8月28日,刘大伟的儿子去外省一所技校求学,王菁为他出了15000元学费。事后,王菁觉得自己刚付出了一笔不小的现金,或许说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事会比较好开口。“真的,我就是想知道他的反应。”王菁说,正式开口之前,她还对自己说,如果刘大伟爽快地同意了,那么她就安心了,房产证上加不加自己名字都无所谓。
于是在8月30日,王菁以轻松的口吻向刘大伟提出了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的要求,然而刘大伟的第一反应给她当头浇了一盆凉水:“你要干什么?你是不是外面有男人了?”
11年的婚姻岌岌可危?
王菁与刘大伟是再婚夫妻,两人于2000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11个年头。然而,这桩曾经在外人眼中和谐美满的半路姻缘,即将面临破碎的结局。王菁说,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与刘大伟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没有分手,而今居然被自己的一个问题打回“原形”。
在王菁耐心地解释了自己为什么想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后,刘大伟回答:“这事我做不了主,你去问我爸。”王菁找到公公说出想法时,公公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你当初有出钱?我们不知道。”刘大伟的大姐则认为:“现在我妈生病住院,她肯定是觉得负担重了,没有油水可捞了。”
自那时候起,刘大伟一直留在厦门工作,除了国庆长假回来探望病重的母亲外,再也没有回过家;公公和嫂子则持冷眼旁观的态度。这令王菁非常气愤:“11年来,他(刘大伟)在外头的时间超过了在家的时间,这个家的一切都是我在操持,婆婆病了我和大姐一人一天轮流在医院照料,他们怎么能这么对我呢?”
回忆起当初两人恋爱时,王菁更是感慨万分。前一段婚姻是因为不满前夫痴迷赌博而结束,因此当为人本分的刘大伟追求自己时,她觉得可以与他安稳过日子。前几天,她给在异地的刘大伟发去短信:“11年前,我觉得你是个顾家的好男人,11年后,我发现你变了。”
丈夫:她是无理取闹!
对于妻子的步步紧逼,刘大伟的态度是:“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婚。”在他看来,妻子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非要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在此之前,他们的婚姻生活一直是和谐的。
刘大伟表示,这套房子是母亲老房子分得的拆迁房,虽然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但真要处理产权还是要得到老人的许可。2000年8月,早在他与王菁结婚之前就买下了这套房子,而王菁所说的“出了近一半的钱”,只不过是装修所花费的。2007年,王菁也因为房产问题与他闹过小矛盾,当时为了安抚她,两人还签了一纸协议:“兹有刘大伟与王菁结婚数年,为了避免产生矛盾,现有******30幢505室房一套,现金玖万伍仟元整,房屋与现金夫妻双方各占50%。”
这一次,他也曾劝说过妻子:“你不用这样想(可能会离婚),这房子你住到老,我都不会赶你出去的。”
“她说怕离婚生活没有依靠,可我们两个都50多岁的人了,我还能有什么花花心思吗?我常年在外面打工,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妻子如今又一次提出房产问题,他一方面觉得非常突然,一方面又疑惑她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目的。“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然后她再跟我离婚,房子就可以卖钱了。”刘大伟说,“房子我是不会卖的,我老了以后还要回来住的,我现在人还没死掉就这么跟我闹,幸亏我只有一套房子,如果我有几百万元家产,那是更不好看了!”
如果打官司,谁胜谁败?
目前,王菁与刘大伟的婚姻陷入僵局。王菁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但咨询了多名律师后,均得到“胜诉希望不大”的回答。而刘大伟则听之任之,持“实在不能过了就离婚”的态度。
记者带着他们的问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他们表示,首先,根据今年8月颁布的“新婚姻法”中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王菁和刘大伟的情况,一般来说先要申请离婚,法院才会受理。”
其次,这套房子是刘大伟婚前所购,属于刘大伟的婚前个人财产,“不管是在‘新婚姻法’出台后还是出台前,房子是属于刘大伟的个人财产,这一点没有变。”
第三,如果王菁真要打官司,唯一的胜点在于那份协议,但那张协议到底有没有效,还要看庭审判决。“王菁到底有没有在刘大伟购房时出资,双方说法不一,王菁若能拿出确切的出资证明,那么才有胜诉的可能。”
这并非个案!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像王菁与刘大伟夫妻因“新婚姻法”引发的婚姻矛盾并不是个案。今年8月“新婚姻法”的颁布,给众多家庭和准夫妻造成了敏感又直接的情感冲击。
家住嘉兴汽车北站附近的章颖近期也正与丈夫何耀飞闹矛盾,两人虽然没有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但是夫妻关系也日渐紧张。起因也是章颖对“新婚姻法”中“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的规定产生了心结。
“新婚姻法”中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丈夫何耀飞家境殷实,章颖与其结婚后,日子一直过得很舒适。夫妻二人目前所住的房子面积140多平方米,市价上百万元,但房子是登记在何耀飞和何母的名下。日前,章颖提出再购买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她的名下,被何耀飞拒绝。章颖不甘心,反复提及多次,何耀飞一怒之下,用自己的存款购买了一辆价值30多万元的进口汽车。目前,两人关系持续僵化。
“新婚姻法”利大or弊大?
在高房价的压力下,“有房一族”成为不少女孩择偶的标准。然而“新婚姻法”的出台,有可能改变她们这种现实的择偶标准。按照嘉兴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结婚时,一般由男方买房,女方买车。在各大相亲场合,“有房”往往是女方对男方的“第一要求”。
“新婚姻法”一问世,很多男性网友立刻声援:“早该让为房结婚的女人清醒清醒了!”很多女性网友随即发出质疑:“这不是变相保护男性的权益吗?”而在王菁、章颖等女方当事人看来,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不过是为自己在这个多变的社会加一份保障,但刘大伟、何耀飞等男方当事人却认为,妻子这么做根本没有必要,而且也是对美好婚姻的亵渎。
种种说法纷纭,“新婚姻法”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或许要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才能有所定论。在此之前,广大夫妻和准夫妻还是冷静头脑,理性对待婚姻。
(编者注:王菁、刘大伟、章颖、何耀飞均为化名。)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记者 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