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在民间借贷活跃的温州,如何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民间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昨天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透露,温州将在鹿城率先试点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工作,探索民间借贷交易阳光化。
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是经核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必须遵循规避非法集资,实行借贷双方直接一对一对接;杜绝高利贷,规范民间借贷利率操作;把控风险,执行完善的民间借贷流程;坚守两条底线,秉承中介职守,借贷双方的资金实行直接结算,杜绝第三方服务中介户头代理结算,借贷双方风险自担,服务中心不承担民间借贷坏账的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的实施意见(暂行)》规定,温州将采取国有公司主导组建或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发起组建两种模式,并通过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现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的融资对接,以向会员机构和进场机构收取一定的服务手续费为盈利模式。
据悉,试点初期,将由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民间借贷撮合的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先行进驻,积极引导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中介业务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机构入场进行登记管理。通过试点先行,逐步引导从事民间借贷的一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等进场登记管理。邀请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银行结算等服务机构入驻,借助专业团队就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风险把控形成强有力的配套服务体系,减少借贷双方法律纠纷和借贷风险。
有关人士认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交易自愿,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资金动向,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进民间借贷行为公开化、规范化和阳光化,而且对缓解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发挥温州充裕而活跃的民间资本优势,推进温州经济转型升级,打造“温州民间资本之都”具有重要意义。温州都市报 记者 周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