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宁波镇海的庄先生决定结束他有名无实的婚姻。
离婚
庄先生和陈女士都是30多岁,2005年结的婚。
因为工作原因,庄常要加班加点,出差也是家常便饭。两人聚少离多,感情渐渐冷淡下来,有了儿子以后,两人在抚养问题上看法也经常不一样。
吵吵闹闹几年后,今年春节前,陈率先提出分手,随后一卷铺盖,从家里搬走了。
两人分居一段时间后,10月,庄看老婆去意已决,心灰意冷,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离婚。
陈对离婚没意见,两人对孩子房子归属也达成了一致,但面对家里的一些家具,两人却争上了,因为两人婚前婚后的消费很多都是AA制,贵点的家具,都是合资买的。
法官建议两人自行协商,各拿几件,大致公平就可以了。
“不行,我们每样都要搞清楚的”,两人意见一致,表示不嫌麻烦。最终确定的分割方案是“竞拍”,谁出钱多归谁。
竞拍
上周五,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说是开庭,但主要是帮两人分割家具。法官无奈充当了“拍卖师”角色。
法官问,“电脑一台,双方是什么意见?”
庄说,“如果归我,我付给她1960元。”
陈加价,“如果归我,我付给他2100元。”
接下来是一台电视机。
庄说,“当时买的时候我出得多,现在应该归我,我不想补偿她。”
陈不同意,“电视机归我,我愿意付他500元。”
庄想了想,“那我同意。”
两人还有两张床,一张1.8米的大床,一张1.5米的小床。
陈说,“1米8那张可以归他,那张买来还配一个床头的,4000元买的,1.5米那张归我,买来3500元。”
“我不同意,既然都竞价了,床也不能例外”,庄说。
双方说到激动处,还多次就陈年往事数落对方,法官多次敲法槌,“请当事人注意法庭纪律!”
被陈激怒后,庄甚至赌气说,“无论她出价多少,我都多出一块钱!”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总共分割了电脑、电视机、床、洗衣机、相机、摄录机、冰箱等十来件家具,最后差不多各“拍”到一半,各自按“竞价”给了对方补偿。
帮两人分清家具后,法官当庭判决两人离婚。
法官认为,如果他们能心平气和有商有量,本是一起可以顺利调解的离婚案,甚至不需要上法院,直接去民政部门就能办掉离婚手续,现在却要经过一场开庭“拍卖”,这对日益紧张的司法资源是一种浪费。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焦川 记者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