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诸暨市枫桥镇的楼女士给自己的小孙女买了一箱儿童饮料,结果孙女喝了半瓶后就上吐下泻,去医院后花了不少医药费。经过检查,原来是这瓶饮料包装不严导致空气进入,从而引起饮料变质。在诸暨市消保委枫桥分会的调解下,消费者最终获赔1000元。
几天前(11月15日),楼女士从村里的小超市给5岁的孙女小莹买了一箱儿童饮料,小莹喝了其中的半瓶,结果当天晚上就开始上吐下泻。去卫生院一检查,医生说是吃了不洁食物引起,当日花费30多元医药费。由于小莹当天并没吃其他不卫生的东西,楼女士及家人都怀疑是那瓶饮料惹的祸,回到家里后他们仔细查看剩下的半瓶,发现饮料表面居然漂浮着一层绿色的油状物质,明显已经变质。一家人认定,这瓶饮料就是引起小莹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
第二天,楼女士带着剩余的半瓶及其他未开封的饮料前往超市交涉,超市老板看到饮料已经变质,承诺会负责支付医药费。但小莹的症状并未缓解,后被送到市区的医院治疗,又花去医疗费500余元。超市老板得知医疗费从几十元变成了几百元,便开始犹豫,不肯全部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楼女士只能求助于诸暨市消保委枫桥分会。
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并查看了问题饮料,发现饮料并未超过保质期,而且除了小莹喝过的那瓶外,其余饮料包装完好,开封后也未发现存在变质情况,口味正常。随后,工作人员便召集商家和饮料经销商,希望双方能为消费者考虑,适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但商家与经销商认为是产品包装或运输环节上的问题,因为其他剩余产品均未变质,所以应当由生产厂家负责。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杭州的生产商,生产商赶到后,承认其产品在生产环节中由于封装不严导致空气进入瓶内,引起腐败变质。最后,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四方终于达成协议:由超市、经销商、生产商三方共同补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计人民币1000元,楼女士及家人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