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日讯(记者 施宇翔) 为了更好地帮助网友了解《新婚姻法》,解答网友遇到的一些困惑,12月2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作客本网直播室,围绕“新婚姻时代的‘幸福秘笈’”主题进行互动访谈,就新《婚姻法》中一些热点问题和网友互动交流。
有一位网友称他弟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成了植物人,弟媳长期不管不顾,弟媳家人还想让二人离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亮先引用了西方婚姻中的一句宣誓词:“不管贫穷还是富有,不管健康还是疾病,都应该不离不弃。”
王亮说,如果真的到了不想走下去的时候,法律是对患病一方有适当保护的。因为行使自己的权利有障碍,在法律上需要指正一个监护人,帮患病方行使权利。一般为父母或者成年的子女。
如果父母和子女都不可以的话,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的干部来行使这个职权。如果相互之间对监护人的资格有异议,需要通过一个特定程序确定谁是监护人,然后再由监护人代患病方行使离婚诉讼的程序。
王亮补充说,还有一种可能,患病方是半清醒状态的。那么,待其情况稳定时,还需要征求本人的意见,在婚姻存续或解除、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方面进行参考。
“当然,我们还是希望,不管在婚姻关系中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夫妻俩都能走下去。这个也是婚姻法立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