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今年夏天,路桥银座街发生了城管队员在整治夜排档时遭遇暴力抗法事件。12月20日,路桥区人民法院对持刀砍伤两名执法人员的厨师郭小龙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经审理查明,8月16日下午17时30分许,路桥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路桥街道银座北街段整治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大排档,在将占用道路的冰箱等物搬上执法车准备带离现场时,遭到郭小龙等人的阻拦。郭小龙等人拦在车头前不让执法车离开,并与前来劝其离开的城管执法人员杨某、史某等人发生扭打。
后郭小龙持菜刀将史某、杨某砍伤。经法医鉴定,史某、杨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小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此外,史某和杨某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分别请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14928元、14076元。
法院对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因双方差距过大未能成功。最终,法院判处郭小龙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赔偿史某1万元,赔偿杨某9000元。
来源: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