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例跑路老板恶意欠薪案 拖欠5万工资获刑5月
2012年07月22日 15:16:44
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 拖欠14名员工5万多元工资恶意不发放,瓯海一鞋包厂老板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近日,瓯海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当事老板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据悉,这是自去年5月1日起“恶意欠薪入刑”以来,温州首例跑路老板因恶意欠薪而获刑的案件。
被告人叶某,40岁,丽水青田人,2009年开始,他在瓯海梧田街道蟠凤村开办一家鞋包加工厂。因经营不善,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鞋包厂拖欠14名员工工资,共计5.4万余元。
今年1月5日,叶某逃匿至丽水青田老家,并关闭了手机。工厂工人联系不上老板,于当晚报警。同月9日,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厂下达责令支付工人工资的指令书,可叶某仍置若罔闻,不予支付。2月,瓯海警方多次联系叶某,但其手机均为关机状态,警方于2月17日立案侦查。3月8日,丽水警方在当地抓获叶某。案发后,劳动部门介入,被拖欠的14名工人工资才全部结清。
此案审理中,叶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叶某交代,当时因为两个月没有给工人发工资,工人盯得紧,而且又赶上过春节,本来答应给他们发工资的,可由于实在筹不到钱,就想跑回老家先躲躲。
(记者 黄云峰 通讯员 瓯文)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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