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1978年出生的黄金敏老家在江西新余,2005年在嘉兴平湖开了一家箱包厂,目前有员工70多人。
去年6月9日,嘉兴平湖劳动保障局接到该箱包厂某员工夫人反映,说黄金敏携款出逃了:“黄金敏6月8日刚收到平湖的两家公司28万元货款后就携款跑了。手机也关机。可他还欠我们的工资呢,大概30万元。”
平湖劳动保障局立刻报警。2011年7月19日,警方经调查,对黄金敏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并于4个月后的11月13日,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零陵服装市场内抓到了他。
令人气愤的是,黄金敏到案后,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令他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但他仍拒不支付。11月28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其逮捕。
此案去年一度引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重视,去年年底,还被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曝光的3起恶意欠薪案例中,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等各大媒体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昨天,记者从平湖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在昨天上午正式受理了这起案子,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合计30余万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追究黄金敏的刑事责任,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该案也是《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我省法院系统受理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