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7月底,杭州孙女士通过卓家房产中介,从一委托人手中,买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114平方米房产,打算作为女儿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216万元(198万元房款+18万元税费),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却发现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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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如何防范风险 关于房屋交付使用: 双方同意,卖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_买方支付首付款并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____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买方进行验收交接。买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进行查验。查验内容包括房屋腾空情况;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户口迁出情况;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租金等各项费用的付迄凭证;房屋钥匙等。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关于房屋附属设施的保护: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各项房屋装饰(具体包括____)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买方除可以减少支付相应价值的房价款外,还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关于房屋交付质量: 1.卖方应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房屋的一般居住使用功能,买卖双方对房屋质量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2.房屋外观质量以双方交接验收为准,房屋在国家规定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卖方应积极协助买方向开发商等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关于户口迁出的约定: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点击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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