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0日讯(记者 王黎婧) “保障房建哪里、谁来建、怎么建;建成之后分给谁、怎么分;入住以后谁来管、怎么管”等一系列关系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阳光”这个词语紧密不可分。
今天下午,由本网承办的“公开促公正透明促廉洁浙江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在线访谈”第三期举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应柏平作客本网演播室,畅谈浙江省城市住房方面的“阳光工程”建设情况,并回答不少网友提出的犀利问题。
浙江所有市县建立保障房建设信息公开机制
2003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应该是在老百姓监督下进行,透明得和“玻璃”一样。
浙江能不能做到?实施得效果如何?针对微博上网友犀利的提问,应柏平说,建多少保障房?具体怎么建?各市县要在政府网站公布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
事实上,去年7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建立了保障房建设信息公开机制。
应柏平向网友介绍,所谓的“公开机制”,实际包括从建设前到交付之后的整个过程,主要有5个方面:第一在保障房项目建设前,通过公示规划方案和户型设计,广泛征求住户对小区平面、户型结构、立面效果、实施方案的意见。第二,在项目开工后,在政府网站和施工现场公布项目建设信息。第三,项目竣工后,全面推行质量回访和用户满意评价,及时了解用户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房源配租配售时,实行“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五公开。第五,保障房源交付入住后,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查并进行公示。
虚报骗购者5年内不能购买租赁保障房
房子建起来了,分配公平至关重要。
当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越来越多的保障房让低收入人群离“住有所居”的梦越来越近的时候,少数地方分配环节出现的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等现象,让保障房陷入尴尬境地。
微博上有很多网友同时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增强保障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做到阳光分配和阳光管理?
应柏平在访谈中介绍,住房保障部门一直坚持做到“五个公开”,主要涉及到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等。
除此以外,“分配全过程”公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除了按规定进行公示外,还要实行电脑摇号、电视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公证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进行全过程录像。
同时,第五个方面的公开是指“分配结果”。配租配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结果公示,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应柏平坦承,违规出租保障性住房的现象确实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过,他也表态,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转租、闲置保障房都是违规的,需要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切实加强后续管理。
“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退出住房保障。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予以收回。”应柏平表示,住房保障部门要强化退出管理,另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要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浙江推行保障房质量终身负责制
质量是保障房的硬杠杠,事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今天的访谈中,应柏平公开向网友介绍,浙江已经推行保障房终身负责制。
对于这样一种“终身责任制”的形成,又会有哪些方面的措施来进行支撑呢?
应柏平说,“终身责任制”需要从四个方面来落实。一是全面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凡是去年7月1日起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每一幢保障房建筑物外立面明显位置都要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载明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
第二个方面是指全面实行质量监督机构全程重点监管。每个项目都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加大监督检查频率。
应柏平举例说,杭州市已经在全市推广保障性住房全程影像跟踪,并将保障房分户检验监督核查比例从原来的2%提高到5%。
同时,住房保障部门还会开展保障房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另外,浙江省也全面推行群众质量监督制度。所有市县都要公布保障房项目建设群众质量安全监督电话,开展“阳光验收”,邀请住户代表、行风监督员以及无利益社会专家参与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