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检验检疫部门深入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发现一家出口蔬菜生产企业收购备案基地外蔬菜进行非法出口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海宁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顺藤摸瓜查获了6800盒“早产豆腐”和792盒夸大宣传的红糖姜茶;平湖市公安、卫生、农经等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执法行动,查处了一起长期收购死甲鱼,并进行加工销往外地的涉嫌非法收购利用死甲鱼案……这些都是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战果。
据了解,百日行动以来,嘉兴各级各部门按照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抓住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大整治,排查发现了72个突出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开展了整治。同时,嘉兴还强化了食品安全各重点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万多人次,检查5万多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41起,责令整改1131家,行政处罚立案166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23家,罚没款43.27万元,涉及总货值13.50万元。
食品安全必须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等全部链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责任主体得到落实。脱离这个过程,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因此,百日行动以来,嘉兴各部门在分管的各个环节都加强了防管,进一步确保百姓吃得放心。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农经部门采用交错检查与互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发现了26家问题单位,提出整改25家,立案检查1家。农经部门还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为重点,加强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主体103家次,督促获证单位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监部门通过前期排查,将8个重点区域、13种重点产品、77家重点企业以及小作坊列为百日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目前已完成一阶段4类(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产品、47家企业的整治工作,抽检产品及原料33批次,发现问题企业5家,立案查处2起,完成问题整改3个。在餐饮服务环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以“四自”食品为重点,推行“一备案一公示”和“三台账五专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特别是滥用含铝膨松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先后开展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和供应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等专项活动,责令整改890家,查处违法行为142起,取缔无证单位7家。在保健食品生产环节,药监部门深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原辅料的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原辅料采购时的有效票据和检验报告、批生产记录等,检查了净化车间及生产设备设施的卫生及运行状态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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