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租客刘某和法警对话。记者胡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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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买来的房子20年后才能入住?单女士刚刚通过房屋中介,买下一套190多万的二手房,等她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却发现这套房子,她根本住不进去——因为房屋里已经有租客,而且跟原来的房东签了20年的租赁合同。
她哭着说:“我真的是很苦很苦,但又不敢对我女儿讲,我女儿心里也苦啊,所以我只好找你诉诉苦。我心脏不是很好,出了这个事,我天天跟自己说,要吃饭,要睡觉,要坚强,一定不能倒下,一定不能倒下,要倒下等这件事情解决了再倒。怎么办呢,我女婿是外地人,在这里没人可以帮他,这件事只有靠我,我倒下了,我女儿女婿怎么办?我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我不能垮,我脑子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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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底,杭州孙女士(化名)通过卓家房产中介,从一委托人手中,买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处114平方米房产,打算作为女儿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216万元(198万元房款+18万元税费),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却发现房子里还有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
孙女士女儿女婿把原房东、卓家房产中介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交房并支付延迟违约金38万元。
2012年10月26日,滨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租客作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出庭。4方当事人在法庭激辩7个多小时,这么长的庭审在杭州民事案件中极为罕见。(本报曾连续报道)
庭审后,法官进行了一系列走访调查。原房东也向法院提出,有新的证据要补充提交。
鉴于这些新的情况,法院决定组织二次开庭。
时隔3个多月后,昨天下午2:15,滨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第一次开庭时租客刘某委托两位律师出庭。昨天,他嚼着口香糖,一脸轻松出现在法庭。孙女士和女儿女婿一脸憔悴,一言不发。孙女士女儿的婚期原本定在今年年初,但如今成为一个未知数。
原房东向法庭提交了一张录音光碟,说是他和刘某在第一次开庭前的一次对话录音,以及第一次开庭后他和一个彭姓男子的对话录音。原房东说,他和租客刘某是通过彭介绍认识的,刘借给了他高利贷。
“这些录音都说明,我向刘借的钱是借款,不是房租!”原房东斩钉截铁。孙女士一方和卓家房产律师都表示,完全赞同他的说法,刘在录音中承认了所谓的房租其实就是高利贷。
刘某的律师认为,这组证据完全没有证明效力。“和刘某的录音发生在第一次开庭前,但第一次开庭时原房东并没有向法庭提交,根据民诉法规定,这不应该作为新的证据。此外,录音是否做过剪切和拼接不能确认,有断章取义之嫌,且其内容也无法证明是高利贷。至于和彭某的录音,更是和本案没有关联性,彭×是谁我们都不知道。”
刘某的律师当庭提交申请书,要求追加原房东房屋买卖的委托人王某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法官认为王某与案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没有予以追加。
第一次开庭后,法官走访了锦绣江南物业公司。庭上,法官将询问笔录拿给各方当事人看。
卓家房产律师表示有异议:“笔录中物业说7月跟我们说过房子存在租赁的事情,但是当时他们只是口头跟我们说说,并没有出示任何书面的东西。直到8月6号我们才看到租赁合同。”
卓家房产律师说,卓家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况的时间和孙女士一样,也是到现场看房时才去了解的。当时,物业并没有出示任何证明存在租赁关系的书面证据。卓家带着孙女士去看过几次房,房子都是空的。所以他们也毫不知情。
法官要求刘某陈述整件事的原委。
刘说话中气很足:“法官,我和原房东本来是不认识的,他找到我要跟我借钱,但是又拿不出任何东西作抵押,一开始我拒绝。后来他又跟我说,他有套房子,可以便宜一点租给我,我租了他的房子之后,能不能再考虑借点钱给他。我回去跟朋友商量了下,认为他这个房子还不错,就同意了,于是我跟他签了合同,分批分期把钱打给了他,40万是房租。当然,之后他又跟我借了一笔钱……整件事就是这样。”
法官问原房东,对刘的说法有没有异议。
“异议可多呢!”原房东斩钉截铁。他的大意是他与刘某签的不是真正的租赁合同,而只不过是由于借高利贷所迫。“我还有其他证据!今天没带来,锁在家里保险柜,要好好保存起来,如果刘某不承认,我大不了再回家拿给他看!”
刘某在一旁笑得浑身都在抖。法官问刘,和原房东有无借贷关系。
刘答:“法官,今天我们处理的是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不是借款问题。”
在法官一再坚持下,他说原房东曾向他借了50万元。
“你说我向你借了50万,请你把借条提供给法庭,如果你提供不出来,那这个所谓50万我以后就不用还了!”原房东眼睛睁得滚圆。
刘慢悠悠地说:“借条我当然可以提交,如果有需要的话。”
“那怎么还会有一个40万的借款?”原房东喉咙越来越响。
“40万是租金!”刘也大叫了起来。
两人在庭上开始互相对骂,话一句比一句说得难听。
法官敲法槌,整顿纪律。
孙女士一方律师慢条斯理地说:“出现的新证据足以说明租赁合同是为高利贷担保的虚假的合同……”
话音未落,刘某骂了起来:“放你的狗屁!”
孙女士一方律师继续说,刘某从事高利贷,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法庭将刑事部分移送公安。
刘某律师说,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案件复杂,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法院中止审理,移送公安。
法官要求四方做最后陈述。
孙女士律师说:“我相信法庭会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因为我们是无辜的。”
原房东:“支持原告!”
卓家房产律师:“判令我们无需支付违约金、退还中介费。”
刘某律师:“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要求腾退的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如庭后没有达成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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