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杭州启动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守、严管、严处包括“中国式过马路”(无视红绿灯)在内的8种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对于行人乱闯红灯,交警部门表示,目前以口头教育为主,但不排除通过罚款来教育行人。
“中国式过马路”,无视红绿灯的存在,凑够一堆人就勇往直前,在媒体、网络的讨伐下,可谓是臭名昭著。
但遗憾的是,那些痛斥“中国式过马路”的媒体记者、犀利网民,一不留神就会成为“中国式过马路”人群中的一员。特立独行者,孤零零守在红灯路口,不仅令路人侧目,恐怕路口执勤的交警和协警也会感到意外。
其实,“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长久存在,成为一种久治不愈的不文明顽疾,肯定不是中国人生来就素质差,毫不客气地说,正是管理者对违法者的放任所导致的。
“过马路,左右看,一定要走人行横道线”,“红灯停,绿灯行”,我们从小背着这样的走路规则,但一次又一次被大人硬拉着过马路。小朋友觉得不能乱穿马路闯红灯,但习惯成自然的爸爸妈妈却认为不该把红灯当回事,谁对谁错?这时候就需要交通管理者以有效管理给出仲裁,让民众养成正确的习惯。
但实在可惜得很,交警对闯红灯数十年如一日的情况视而不见,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推翻了校园里的交通规则教育,一个个勇敢而毫不迟疑地加入“中国式过马路”的人群。
当有法不依形成习惯,遵纪守法反而变得不合时宜。法制规定贪污腐败是犯罪,但众多的贪官一直逍遥法外,就会让更多的“人民公仆”成为贪官;法制规定医生拿回扣是违法,但因为碍于法不责众放任自流,最终医院必然成为最大的商业回扣窝点;法制规定不准公款吃喝,但每一张公款吃喝的发票都可以顺利报销,公款吃喝一定愈演愈烈;法制规定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但“中国式过马路”从来都没有人喊停,那么乱穿马路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此次严守、严管、严处,交警遇到了很多“针尖对枣刺”的违法者,他们的不配合反映了他们心中的不服气:以前大家都是这样走的,凭什么偏偏处罚我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执法者让被执法者口服心服的前提条件,所以,要改变“中国式过马路”,不能靠“集中整治”,更不能阶段性“从严”或者“从宽”,而应该一以贯之,长期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当大家都觉得过马路不该闯红灯的时候,“中国式过马路”才能画上句号。“目前以口头教育为主,但不排除通过罚款来教育行人”这样的执法灵活性,更是无益于过马路好习惯的养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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