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8日讯 仅因为女儿不听话,父亲便拳脚相加,两次将其头部撞击地面。因长时间体罚,女儿经抢救无效身亡,尸体最后还被弃置山上。昨天,乐清“狼爸”体罚女儿致死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张某向死去的女儿忏悔,一度哭瘫在被告席上。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责
被告人张某,现年31岁,河南人。此案发生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张某被大家称为“狼爸”。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5日下午4时许,张某下班后回到乐清市柳市镇沙后村的暂住处。因年仅6岁的女儿小如(化名)不听话,张某便对她实施殴打,并强行要求女儿长时间持续在原地跑步。其间,张某两次将小如推倒,使她后仰倒地头部受伤。小如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乐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如系头部遭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呕吐后,呕吐物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张某刑事责任。
“狼爸”哭瘫在被告席上
“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问张某。
“是。”张某回答。
“被打的是你什么人?”公诉人问。
“是我女儿。”停顿片刻后,张某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随后,张某泪水夺眶而出。旁听席上,小如的母亲,也就是张某的妻子安某也掩面而泣。
“你为什么打女儿?”公诉人继续问。
“她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停顿了很久,张某回答。
之后,审判长问张某:“你体罚女儿致死,现在有什么想法?”
张某一边哭着,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很痛苦,每天都很痛苦,我对不起女儿……”随着庭审的进行,张某情绪一度失控,瘫趴在被告席上。
家人向法庭递交谅解书
公诉人认为,张某对女儿没有伤害的故意,其主观是为了教育女儿,最终导致其女儿死亡是过失行为。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对张某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
张某的辩护律师称,此案发生后,张某的妻子、父母已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不希望发生悲剧的家庭,再雪上加霜,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罚……”当律师宣读张某家人的谅解书时,张某更是痛哭流涕,不能自控。
昨天,法院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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