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宁波推出579套人才房,在一定范围内面向特定人才销售。从前天起,人才房申购受理工作已正式开始,房子分布在两个区块内,其中洪塘区块均价为每平方米6520元,谢家区块均价为每平方米6900元。
四类市区无房人
才可申购
《宁波市洪塘、谢家区块人才房申购公告》中,明确了本次房源销售的对象,首先为在市区的无房人才,详细规定为:
在宁波市有关单位(指在甬高等院校、省部属及市属科研院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和老三区企业(税收隶属关系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企业,不含省部属驻甬企业)工作,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大榭开发区范围内无住房(该住房包括自有住房含已签订买卖合同并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和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
同时,人才还要符合下面四类条件之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取得博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且在宁波企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非事业编制人才)。
此外,上述人才人事关系须在宁波,并在2013年3月31日(硕士为2010年3月3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在宁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套型面积
70至118平方米
本次销售房源主要集中在洪塘的北城春色、欣欣家园、逸嘉新园、汇嘉新园和谢家的春晖佳苑、三和嘉园、广厦怡庭,套型面积70至118平方米,洪塘区块均价为每平方米6520元,谢家区块均价为每平方米6900元。申购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5日。
申购公告中规定,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政策规定享受市、区财政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领军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和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列入此次销售范围。
而符合市、区人才政策规定,可享受人才引进易地安家补助、领军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或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并满足此次人才房申购条件的,可在申购人才房和享受安家补助两者中选择其一。本次成功购置人才房的,今后不再享受市、区其他人才住房政策。
人才房3年内
不得转让
那么人才房购买以后,万一需改善居住情况要卖掉呢,可以吗?公告中写明,这次人才房按照规定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中应注明“人才用房”、“上市交易限制”等相关内容。购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申购对象向用人单位提交《人才房申购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后,统一向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称受理单位)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审查汇总后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符合申购条件对象。
相关政策、申购须知、房源信息、公告公示等请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www.nb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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