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昨天,金华读者方先生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今年3月26日,我接手了金华市区的一家小餐馆。都快一个月了,经营执照还是办不下来。这家店之前也是做餐饮的,为什么到我手上就办不出来了呢?
记者核实:方先生的小餐馆位于市区阳光路80号,是小区一楼的临街店面,店面不到50平米。上一个店主拿着正规的经营许可证,已经在这里开了近10年的餐饮店。
4月6日,小餐馆的营业进入正轨,各种证件的办理也十分顺利。健康证、餐饮许可证都已经办下来了,只剩营业执照,卡了壳。
“工商说,没有社区的章,不能办;社区说,已经不再给商户盖章,要我找工商。”半个月过去了,方先生在工商部门和社区之间两头转,可营业执照一直没办下来。
工商: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社区或业委会盖章
昨天,记者来到城南工商所询问。
“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餐饮企业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先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长陈剑锋说,排污许可证的标准很高,一般来说,只有大面积的农家乐或酒店才能批下来。小餐馆办理排污许可证十分困难。
在实际操作中,经营面积小于80平米的小餐馆,其他手续齐全,如果能取得社区或业委会盖章的,工商部门就给核发营业执照。
核发营业执照之前,工商部门会给店主发一份个体饮食业的调查表。如果社区或者居委会在调查表上盖了章,就意味着店面通过了考核。
也就是说,如果方先生要取得营业执照,只有3种途径:取得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或者有社区或业委会的盖章。
环保部门:
一般小餐馆,排污许可证肯定办不了
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金华市经济开发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方先生的这个店铺肯定办不出排污许可证。
“除非规划里就是用作餐饮区的,或者餐馆所在的楼房是自建的,离其他住宅区有一定距离,才有可能办理出排污许可证。”工作人员说。
“现在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标准比较严格。”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处处长郭传贵说,即使可以申请办理,也要先环评、审批、验收、公示,公示后无人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商户做工作消除异议的,才会核发排污许可证。
所以,方先生这家在小区的临街餐馆,想走一下环评的程序,看来行不通。
社区:
去年底开始,我们就不再给餐馆盖章了
剩下的两个途径是社区和业委会。但是,方先生所在的店面位于婺城区三江街道阳光社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那么,社区居委会为什么不给他盖章呢?
“不是我们故意刁难店主,是我们担不起这背后的责任啊!”阳光社区居委会书记钱素芳说,“以前,为了商户方便,我们都会给他们盖章。但是,出了问题,也要我们负责。”
去年5月份,阳光社区里的一家快餐店因为乱排油烟、乱放污水,被居民投诉。后来,居民了解到,快餐店开业时,是社区盖章同意过的,就把矛头对准了社区居委会。
吃过苦头后,去年12月,阳光社区联合其他14个社区联名盖章写了一份“关于社区不再出具经营场所证明的函”交给了市工商局,主动放权。
社区认为,店面是否适合开餐饮店,应由工商部门认定。钱素芳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社区需要对餐饮店开具经营符合证明。
“如果工商希望我们协助他们来办事,可以正式文件通知我们,并对我们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我们一定会配合。”
记者手记
法理情理道理
昨天下午,我陪同方先生办了一回证。
一圈下来,还是没办成。这店开还是不开?方先生没了主意。
听起来,不管是工商部门的表述,还是社区的回应,都很有道理。
但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既然大家都没做错,为什么还是办不成事情?
政府部门及社区,说到底都是为公众服务的,但服务的质量如何?应该不仅仅停留在“解释规则”。
排污要考虑、居民的投诉要考虑、店家的生意也要考虑,毕竟,这些小餐馆也是社区居民生活所需。社区和工商部门能否多多沟通,进一步明确职责?能否在居民区内进行摸排调查,征求一下居民意见?
如果这里的确无法开店,那么,请公示一下,以免别人再花盘店的冤枉钱。
城南工商所所长陈剑锋说,他会把这个问题向局里反映,再和社区好好沟通。希望,方先生后面的店主们,不要再遭遇同样的事。
(感谢方先生报料,您将获得金华横店电影城电影券一张,请拨打0579-89111111与本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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