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涉案人员接受了集体审理。
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备受全国关注的“万家购物”网站传销案,昨天在金华婺城区法院开审,该院对应建成、杨江峰、邵康等15名涉案人员进行了集体审理。该案涉及金额240.45亿元,涉案人员190万多名,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警方在法院门口进行了戒严,但一早就有上百名与“万家购物”相关联的民众来到法院门前,等候审判消息。
上午8时30分许,法院开庭,控辩双方就有关事实的细节进行了询问,4名公诉员到庭参与公诉。在大法庭上,15名被告、12名律师和200多名旁听者坐满法庭,近30名记者参加旁听。
“一元返利”诱使他人消费
公诉方称,“万家购物”网是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购物网站。2010年5月,应建成、杨江峰、邵康、胡伟(另案处理)4人组建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亿家公司。2010年12月,叶飞林、奚爱民等8名股东加盟亿家公司。2011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0年7月以来,“亿家”公司以“万家购物”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为平台,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一元返利”、“消费=存钱=免费”等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消费,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发展会员、发展加盟商等,并按入会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公司管理层等级,按其注册加入的时间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实行“六代计酬”和“区域计酬”。公司业务因此在两年内发生爆炸式增长。
公诉方掌握的证据显示,亿家公司从2010年7月到2012年6月11日,利用上述模式发展会员总数190万余人,其中普通会员110万余人,VIP会员75多万人,金牌代理5000个,金牌代理商6000个,区域代理商2000个;发展百业联盟商户10万余家。
法庭询问中,有股东认为,自己并不是没怀疑过网站运作模式,开始并不赞成“一元返利”计划,但股东间的分歧没达成一致,一直就以这种模糊的管理模式在运行。
当庭否认“万家购物”属于传销
“万家购物”案的始作俑者应建成是该网站实际掌控人。法庭上,他不承认“万家购物”属于传销。“公司一直没开过股东会,基本是我说了算,一般都是把计划拟出后,跟股东随便通报下。”其他股东则在法庭上打起马虎,要么说时间久了记不清,要么说自己情况不清楚。
应建成辩称,自己才是受害者,由于后期很多人做假单套取返利,网站承受巨大损失。发现做假单后,成立了市场稽查部,取消了2000多家代理商。
但事实上,“万家购物”的“六代计酬”模式已涉嫌传销。应建成辩称的“六代计酬”是针对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和区域代理的,而这些人都是“万家购物”的员工。资料显示,“万家购物”从2010年10月开始推行“一元返利”模式(500元消费每天返还1元),公司业绩才出现爆炸式增长。
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邵康法庭上称,从2012年初财务报表看,公司还是有利润的,但几个月后,公司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出现巨额亏损。此时,有股东提出停止“一元返利”模式,但应建成依旧我行我素。邵康认为,“六代计酬”、“一元返利”模式是具备欺骗性的。
2012年6月11日,金华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万家购物”网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应建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经查证,至2012年6月11日查封时,“万家购物”总计应偿还会员债务达240.45亿元。
“亿家公司”董事长应建成,无疑是此案最受关注的人物。公诉方主要针对“应建成是否认为该公司的模式为网络传销”、“是否存在修改交易数据”和“是否存在虚假交易”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询问。
“金华工商部门曾提出‘六代计酬’模式可能涉嫌传销,我们对这个规定进行了更改。至于交易数据的修改,是我让手下的人去改的。至于虚假交易,的确存在。”应建成回答。
被告们的代理律师,围绕“万家购物模式的合法性是否咨询过”、“‘六代计酬’模式是否告知股东”、“一元返利’内部是否有不同意见”和“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开”等内容,对应建成进行发问。
“对于‘六代计酬’模式,咨询过专家,专家表示是法律空白地带。对此,我没让在股东大会上讨论过。至于‘一元返利’,公司内部也有人反对过,但在公司我一人说了算。”应建成答道。
法庭辩论将于今日进行
2012年7月17日,应建成等15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被执行逮捕。同年12月25日,婺城区检察院就应建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应建成等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参加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在每个县发展一个区域代理商、若干个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公司给予区域代理商(特级金牌代理)该区域所有加盟商家销售总额和会员消费总额的1.5%作为佣金;给予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直接服务的加盟商家销售金额以及直接服务的会员消费金额的0.4%、0.2%作为佣金,并通过他们广泛发展会员和VIP会员。“这种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已构成了传销要件。”办案人员透露。
应建成等15人,并非“万家购物”相关案件中最先受审理的人员。早在2012年“万家购物”网站江西省会昌县的区域的总代理肖某,依托“万家购物”在会昌县发展90多家加盟商、会员100余人、非法获利17万余元,被当地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刑。
因涉及人员多,涉及地域广,案情复杂等因素,昨天的开庭中没展开法庭辩论,今天将继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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