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唐千
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昨天,3名盗墓小说的爱好者,因为盗掘一个清代古墓,被奉化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个人其实只是热爱盗墓小说的菜鸟。在一个盗墓小说爱好者建的QQ群里认识。
一开始,群里的聊天内容只限于讨论小说故事情节,慢慢地,拓展为普及盗墓知识。
有时聊得多了,群里总会有人开玩笑地感慨,“看书里写的那些宝物,盗一次墓真是可以一夜暴富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3个人都动了心思。
27岁的江西人蔡某只有小学文化,欠了5万元的债,一听盗墓可以一夜暴富,便来了劲。
23岁山东人袁某,是个盗墓小说的狂热爱好者。一直想找个古墓看看,里面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宝贝。
看着群里真有人想干这事,30岁的新昌人黄某抛出了具有决定性的一句话,“我知道哪里有古墓。”
三人互相留了电话号码。黄告诉蔡、袁二人,他知道的那个古墓在奉化,听说是一个知县岳父的墓,官宦人家的墓里面肯定有很多值钱的东西。
去年12月,蔡与袁分别从山东和江西赶到新昌。12月底的一天晚上,由黄某带路,3人从新昌出发,带着活动钢钎、锄头、铁锹、凿子、手电筒、手套等工具来到了奉化。
因为坟墓是座土墓,3人很快就挖开了。挖开坟墓后,蔡与袁爬进了坟墓,黄在外面把风。
一个冒顶、一把银簪子、一个玉制的腰牌、一个烟斗及一些衣服扣饰。这是3人在当天盗出来的所有物品。
盗出这些物品后,他们将这些东西拍照,放到网上卖。可惜无人问津。
3人其后在网上查询了该墓的主人身份,原来是清代的一位书法家。眼见宝物无人赏识,他们只好把盗出来的东西分了。
一周后,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3人所盗之墓为清代古葬墓,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他们从墓地里挖出来的东西为清朝末年的陪葬品,均为一般文物,具有一定的艺术、历史、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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