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与经济贴得最紧的教育莫过于职业教育,这也显示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与此相关的是,绍兴市前天发出《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奖励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绍兴市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建立和健全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激励推动机制。
据了解,从2007年起,绍兴市财政每年拨款200万元用于奖励全市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日前,绍兴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奖励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奖励范围为:专业建设成果奖励,用于当年度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含社会力量办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成果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为60万元;专业项目建设奖励,用于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的配套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为60万元;市高标准示范专业奖励,用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市级高标准示范专业奖励,每年奖励经费总额为80万元。
根据该《通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每年将对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专业建设成果进行审核和评比,对创新性强和实效显著的专业建设成果给予奖励。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初根据学校专业教学需要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上报专业建设项目,年终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各校的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实效显著和投入较大的专业建设项目,按投入比例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市高标准示范专业的考核认定,凡被认定为市级高标准示范专业的学校,给予工科类专业不少于10万元、其他专业不少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高标准示范专业数量每年控制在10个以内。申请奖励的学校,按照专业建设成果评比内容、专业项目建设和市高标准示范专业基本条件的要求,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奖励项目进行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