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我成为土地股民了……”昨日下午,拿到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给的土地股权证后,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村民胡小娟兴奋地说。从当天起,南岸村村民成为我市第一批拿到土地股权证的农民。
南岸村地处绍兴县南部山区,有田地1300多亩,农户450户。一直以来,这里的村民大多外出打工,土地每年只种一季单季稻,不少农户还将土地送给人家种。有村民给笔者算了一笔账:“村民自己单干,老天帮忙是丰收的首要条件。不算人工,除去成本,一亩地一年有个500多元收入就不错了。”近年来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帮工工资上涨,不少村民索性放弃了土地管理和种植。尽管村里引进萧山的宏阳蔬菜出口公司,专门供应蔬菜种子,又提供市场保障,但不少村民还是不感兴趣。
经过调查摸底和多方考察论证,南岸村决定在村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负责经营土地,专门向农业种植大户招租发包。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这在绍兴历史上还是头一次,绍兴县为此专门为南岸村下发了一个文件,同意南岸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并派工作组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据了解,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我市第一家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该村党支部书记陶国强介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是让农民手里的土地实现价值增值,盘活闲置土地。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将把这些土地承包给萧山的宏阳蔬菜出口公司种植出口山地蔬菜,还将向县内外的种养大户进行招租,使村里的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合作社实行“民投资、民管理、民受益”的管理模式,按股权实行保底分配,保底分红为每股每年500元,一亩为一股,年终视经营效益按股权进行再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