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这两天,义乌大陈镇某制衣厂楼老板有点晦气,去年签的一笔大生意不但没成交,对方还不停打电话过来要违约金。
但昨天下午,民警的一番话让他豁然开朗:“经侦大队民警说,这是一个骗局,而且是一种新出现的诈骗形式。”
大生意从天而降
这笔生意还是去年6月19日的事。那天,一个自称是福建某纺织品公司的代理人来到楼老板的厂,要求订购一些女长裤和马甲。“当时他订了近两万件长裤和4000多件马甲,总金额61万元,我看这么大笔的生意当然高兴了!”楼老板说。
在签订合同时,对方拿出一个早已拟好的购销合同,交给楼老板。“当时也没多想,粗略看了一下,就签字了!”接着对方也在“委托代理人”处签上了“林勇”二字,而由对方留存的代表公司这份合同上却空着没写,两份合同也没盖公司公章。
“林勇”说:“不好意思,公章没带来,下次补上,你们先开工吧。”
这一切都没让楼老板起疑。
未成交却要赔偿巨款
楼老板在对方要求的35天内完工了。对方要求先发货再结算,这下楼老板是绝对不肯的,一定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一来一回,生意便耽搁下来了。“也是我太心急,当时合同上写着先付1/3定金的,但他们没付钱我就生产了!”
没想到麻烦也来了,对方很快传真过来一个新合同,上面不但有两个公司的公章,委托代理人也换了,合同上更是加了一条,说定金已经打入“绍兴县利财纺织厂”。
“这个公司我从来没听说过,钱怎么会打到那里去呢?”,更让楼老板慌的是,对方以他违约为名要求赔偿,说这些货是美国客户要的,不能如期发货,楼老板要赔付3万元美金以及定金的双倍违约金。
警方提醒警惕新型诈骗
楼老板脑子灵清之后,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警方调查后认定,这是份虚假合同,不必理会。
民警分析说,合同上盖上本单位的公章后等于认可所有条款,签合同怎么会不带公章?条款上怎么可随意加上内容?如按要求汇款,怎么会汇入“绍兴利财纺织厂”呢?对方公司解决合同的方式上划去“或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这分明是惧怕法律。这一切都是疑点。
“我做生意也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一下子被吓倒了,以为真要赔钱,对方还威胁说要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值得庆幸的是,楼老板当时拒绝发货,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警方提醒企业防止这种利用虚假合同诈骗的新骗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留心眼,切勿随意签订对方拟好的合同,要重视对方身份核实,规范贸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