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昨天上午9点多,冯某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到诸暨市福利院,从包里掏出剃头刀,手脚麻利,几分钟,一个“娃娃头”就理好了。
35岁的冯某是诸暨一家理发店的老板,手艺好,他现在成了福利院的“编外”理发师,院里58个孩子的头发,他都包了。
去年7月,诸暨市公安局推出了5+1帮教管理新模式:让劳教所外执行人员到福利院参加社区矫治。冯某就是其中之一。
去年4月,冯某因寻衅滋事,被绍兴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予以所外执行。
以前,与冯某一样的所外执行人员,在社区矫治时,经常会遇到熟人,让他们觉得尴尬,时间长了,在思想上难免产生抵触情绪,处于被动接受状态。
另一方面,因人力有限,对他们的监管,也容易流于形式;而有的劳教人员“破罐子破摔”,导致继续违法犯罪。
去年7月,诸暨市公安局想出了让所外执行人员到福利院参加帮教的管理办法,建立“5+1”帮教模式,即成立由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部、福利院领导、村(居)委会成员和劳教所外执行人员家属组成的帮教小组。
根据每一个所外人员的特长,到福利院参加公益劳动,每个月2天以上,每天8小时。
像冯某,去年5月,他第一次到福利院。“以前我很冲动,脾气也不好,所以才会犯这个错”,冯某看到那些患有残疾的孩子,他的心痛了,“看到那些小朋友,我的心就软了。”他说。
冯某还有三四个月就可解教了,他说:“以后,我还是会经常带点水果,来看看孩子,给他们理理发。”
目前已有10个所外执行人员在福利院接受社区矫治。根据相关规定,还实行相关奖惩激励措施,对表现好的人员,予以缩短或提前解除劳教。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认为,劳教的目的不是管理而是引导和重塑,诸暨的做法能真正帮助那些违法人员重新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