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14日电 (记者 郑黎)浙江省慈溪市近年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农民呼声,大力开展村庄经营,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兴建宜城宜乡的新型农民住宅,切实解决发达地区农村住宅统筹有序,适度超前,向城市化社区化过渡的问题。
新村农宅社区化
地处杭州湾畔的慈溪,有在籍人口102.72万,其中农村人口85.46万。2007年慈溪市完成国民生产总值530.91亿元,财政收入75.11亿元。市域城市化率达61%,整体经济实力名列浙江省第三位。“但是,这些年社会经济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我们在农村建设方面留下不少欠账。”慈溪市委书记洪嘉祥说,与城市化相适应,建设高水准多功能,宜城宜乡,城乡兼容的新型农民住宅。
新型农民住宅以多户联排和多层公寓为主,也有少数小高层公寓。慈溪市规划局副局长黄光辉说,提出新型农民住宅应遵循城乡统筹、适度超前的原则,与城市化发展相融合。黄光辉说,尤其是面对慈溪地少人多的现实困难,我们要求新型农民住宅着力推广土地节约型、资源集聚型的农民公寓和农民集中居住区。
以“农村现代化,农民市民化,农宅社区化”为目标,慈溪市提出新型农民住宅,应着眼“三集中”和“四分离”,即居住和服务区设施集中、农田集中、工业向园区和孵化区集中,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工业区相分离。黄光辉强调,“四分离”不是大拆大建,而是要求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从实际出发,控制房屋拆迁量,丰富新农村文化内涵,注重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建房顺应城市化
慈溪市将建设土地资源集聚、功能设施齐全的新型农民住宅,与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城中村改造片区联动发展一起,作为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三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农办主任施永新说,我们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在建房方式上,由以前一家一户、单家独院建房,转为“多户联排、多层公寓”建房;二在审批方式上,由原来的分户审批向联户多家审批转变;三在建房标准上,由原来的以户为标准,向以人均为标准转变,以审批建筑占地面积为主,向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总面积相结合转变。施永新说,农村建房提出“容积率”概念,尽可能用有限的土地建设更多的住宅;四是供地方式上,以过去集体宅基地为主,向国有行政划拨、国有出让与集体用地相结合转变。
“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是慈溪市对新型农民住宅的基本要求,就是“排齐、粘牢、叠高”,向天要空间。施永新说,以前单家独院的农民宅基地,一户人家需6-7分地,这在地少人多的慈溪,尤其城郊乡村,是不可能的。现提出建设新型农民住宅,整合土地资源集中建房,平均每户人家约2分地即可满足需要。
三北镇徐福村书记黄金德说,我们村地处达蓬山旅游风景区,地理位置好,土地资源紧缺,不久前,我们开发整理了30亩宅基地,准备建设新住宅,许多村民建议,建11-12楼的小高层住宅。他们说,尽管小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成本较高,但通过节约土地,建设更多的住房出租,回收的资金用于贴补物业费还有富余。
政策安定农户心
建房难,购房亦难。新型农民住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购房者踊跃,但供需关系存在矛盾。慈溪市提出了依法依规、购新(房)拆旧(房)、解困优先、因地制宜、公开公正和民主管理等原则,要求农民公寓的申购资格、房屋价格等公开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长河镇宁丰村党总支书记张国威说,他们村在镇政府所在地,土地资源紧缺。去年初,镇上调剂了31亩建房用地,他们设计建农民公寓楼,可解决200来户人家,但报名申购的村民超过两倍,于是提出先解决原有住房人均占地15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同时,将村里下一步需要改造拆迁的住户分为13个小区,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这样以点带面,逐步完成全村新村建设。
施永新说,新型农民住宅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独门独户,有天有地”的传统建房观念,有效地实现了土地集约利用,在空间和时间上有效缓解了农村建房的困难局面。为此,市里出台了定向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减免相关费用,财政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
此外,对放弃农村宅基地入住多层公寓的农户,慈溪市承诺“四不变”,即农民身份不变、原村福利待遇不变、土地承包不变、股份分红权不变。“四不变”政策,有利于解除村民后顾之忧,稳定人心,更好推进“新家园行动”和新型农民住宅建设。(新华社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