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成立全国首个“新居民事务局”
以前,外出打工的人们不会想到自己在异乡也会被称为“居民”,以前外出打工的人们不会想到自己在异乡也可能享受到和当地人一样的待遇。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创新的举措变成了现实。
2007年6月1日,平湖市成立了全国首个“新居民事务局”,在平湖工作的25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有了一个统一而亲切的称呼:新居民。“新居民”是平湖对在该市务工、经商、创业等非本市户籍、有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的统一称呼。比起“外地人”、“新平湖人”等称呼,“新居民”的称谓更让所有非平湖籍人员感到亲切和友善。从2007年11月20日起,由平湖市新埭镇作为试点,在平湖工作的新居民们开始陆续领取“居住证”,取代了使用20余年的“暂住证”,平湖市成为全国首个给外来就业人员发放居住证的城市,在浙江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画上句号,新的“居住证”时代来临。居住证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根据不同类型的“居住证”,新居民们可以享受到不同的优惠政策。
从“外地人”到“新居民”,是称呼的改变,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是身份改变。新居民是和谐社会的共同建设者,他们理应是和谐社会的共享者,如何让新居民工作、生活得更好,一直是平湖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一件大事。几年来,平湖市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开展了“学习在平湖、创业在平湖、文明在平湖”等一系列活动,受到了新居民的欢迎和好评。但是在工作中逐渐发现,现有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新居民的需求,为此,在深入调研、学习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平湖市成立了全国首个“新居民事务局”,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常设机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从传统的以治安管理为主的模式转到社会服务管理模式,这是一种质的变化。
这是一条新路子,需要不断地探索完善,平湖市继续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组织网络、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建设,平湖市所有镇、街道都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机构、有网络、有队伍、有制度”的“六个有”的要求,成立了新居民事务所,村(社区、企业)成立新居民服务站,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人口流动是工业化中期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普遍现象,我们不能照套西方发达国家松散型的迁移模式,但我们可以朝身份平等的要求积极推进。仅从这一点上说,平湖的探索,就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创造一个有足够吸引力的工作生活环境,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来说,远比节省一些保障外来务工者权利的费用要划算得多,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创新,平湖走在了浙江省乃至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