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首创“民情沟通日”制度今年4月,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召开。常山县首创的“民情沟通日”制度作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写入了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作为发源地和首创者,常山县于2005年11月开始实施以“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富”为主题的“民情沟通日”制度。在15个村、1个社区3个月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3月在全县342个行政村、7个社区全面铺开。
“民情沟通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开展“民情沟通日”活动。“沟通日”前,村两委预告本次“民情沟通日”活动的计划、具体时间和地点,广泛发动群众参加活动。每月10日左右,村干部在相对固定的场所接待村民,以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商农村发展稳定事务。对于村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县、乡两级建立问题落实机制,一一予以落实,同时实行了民情分析例会制度,对各类民生问题进行研究解决。下一次“沟通日”前,所有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都必须反馈给当事人,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
“民情沟通日”制度将加强干群之间的交流沟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畅通了信息渠道,确保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以及正当的途径来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使基层党组织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前移了信访关口,有效化解了村庄改造、土地整理、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的矛盾,使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由于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分级处理的问题解决机制,使得“民情沟通日”制度兼具了政策咨询、交流沟通、为民办事、化解矛盾以及协调社会利益等多种功能,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政治参与和需求,落实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了群众关心、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增强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探索了经济欠发达地区为民办实事的有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有27.8万多人次群众参加了“民情沟通日”活动,共反映各类民生问题27819个,已经解决和落实26011个,占问题总数的93.5%,农村信访量下降趋势明显,2006年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51.3%,2007年与2006年相比,又下降了43.6%。省委书记赵洪祝2007年4月在衢州调研时对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予以高度关注,2008年5月又对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作出重要批示,批示全文如下:“民情沟通日”做法很好,要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工作,切实发挥好其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2008年5月,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台州等地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经验材料的通知》(浙组通〔2008〕21号),要求推广“民情沟通日”制度。中纪委、中宣部、新华社以内部信息、参阅的形式刊登常山县的做法,并呈送中央领导阅。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民情沟通日”制度实施情况。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内知名网站介绍了常山县经验。“民情沟通日”制度被省内外专家学者誉为“和谐社会在浙江农村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