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省农业厅
2002年,我省全面开展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明确取消乡统筹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屠宰税、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农业特产税,成为全国农业特产税调整时间最早、幅度最大的省份。2005年,浙江又先行一步,全面取消征收农业税,并逐步开始实施扶持政策,使种田农民不用交税反而还能拿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截止目前,全省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和村提留,共减轻农民负担34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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