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都有农村工作指导员
省农办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这几年以来,全省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每年都从机关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35000名左右党员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和配合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等六项职责。
目前,全省有34756名农村工作指导员正活跃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村村都有农村工作指导员,成为我省农村工作的一个显著特色。从这几年来的实践看,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力量、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全省各级农村工作指导员到村任职后,牢记组织嘱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在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积极为所驻村办实事、做好事,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欢迎和好评。他们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围绕发展经济、富裕农民这个中心,积极帮助所驻村理清发展思路,为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村落后面貌,提建议、做规划、找项目、筹资金;与农村基层干部一起,及时了解、排查并妥善调处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通过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促进村两委班子团结合作,建立健全村务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利用派出单位和其它各种有利条件,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科技素质。随着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深入实施,其放大和扩散效应也越来越明显。
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帮助制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思路在派驻村将持续发挥作用,给村里留下一批带不走的财富;各级派出单位以指导员驻村工作为载体,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服务,积极探索新时期服务“三农”的途径和方法;随着一大批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带有农民情感的指导员返回原单位工作,将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加自觉地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的氛围将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