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社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年度综合评价报告
省发改委
一、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1998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经委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全省社会发展评价报告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每年开展社会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并将报告上报省政府。2003年省发改委、统计局首次将报告向社会公布,《浙江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省政府办公厅参阅件、《浙江经济》等媒体全文刊登,并陆续在网络、广电等其他媒体上发布,引起了全省上下较大反响。开展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发布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报告,并面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这在全国都是第一家。其后,我省每年都在各大媒体上公开发布全省的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以此强化各级政府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理念,全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和稳定。
二、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200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浙委发〔2004〕93号)(以下简称《纲要》),为切实抓好《纲要》精神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地推进全省的统筹城乡发展,省发改委、统计局研究设计了《浙江省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办法》。《评价体系》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统筹城乡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统筹城乡生态环境4大领域、20项指标,并把《纲要》出台的2004年作为评价的基期年、《纲要》全面实施的2005年作为评价的起始年,分全省、11个市和按一级财政体制结算的60个县(市、区)三个层次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根据《评价体系》,对2005年、2006年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经省政府同意,将报告公开发布。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评价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并作了重要批示。2006年6月15日,吕祖善省长批示:这项工作作为一个探索很重要,可由省发改委、统计局每年对我省市、县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作出评估报告,供各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参考。同年9月16日,周国富副书记批示:这是一项很好的探索,有意义,有参考价值,可供各地参考。
三、影响和意义
1.打破地方政府的“GDP崇拜”,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期以来,各级地方政府想方设法追求“高GDP”、“高增长率”,认为“增长”就是“发展”,导致“重经济轻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远远快于社会发展速度”,出现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发展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编制和公布《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对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实现职能转变提供了有效的抓手对引导地方政府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政府绩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着重要意义。
2.自上而下逐步增强全省社会发展的动力。自《2002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首次公布以来,全省从上到下逐步强化并统一了要重视社会发展、加快社会发展的观念,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报告,省级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思路,加快发展;各市清楚地认识本市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改进工作指明方向。目前全省大部分设区市都开展了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他们以县、市(县级市)、区为评价对象,每年公布上一年的发展水平。随着评价工作自上而下逐步实施,现在已经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提高社会发展水平的喜人局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近几年对全国31个省、市、区所开展的社会发展水平的总体测评,我省社会发展水平稳居全国第四(列北京、上海、天津后),省区第一。2004年一度超过天津,位居全国第三。这与我省积极转变思路,加大社会发展工作力度密不可分。
3.推动了我省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以省为单位,对省、市和县(市)三个层面的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尚属全国首创。《报告》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全省各地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及存在的问题,为各地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推动了我省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