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3日讯 浙江省日前启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据了解,该工程为311万多位残疾人量身打造了系列"惠残新政",投入将达20亿元。
浙江省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新近出台《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主要从加大对重度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力度、让更多残疾人实现自强自立、为残疾人家庭减负三方面入手,采取特殊扶助政策和保障制度,着力解决目前残疾人困难群体最突出的问题。
如以往相关保障政策为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享受差额最低生活保障金,现在浙江除了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首次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不含)--15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参照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补助金。
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符合相关身体条件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由政府买单,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康复行动。如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听障残疾人验配助听器,为下肢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
同时,浙江还将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以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残疾人本人的低保金计入在内);其他家庭自己承担一半。符合条件的重症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后,可继续享受原有的其他保障待遇。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该省共有各类残疾人311.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6.36%。其中,极重度残疾人有5万多人,他们因身体瘫痪、精神和智力严重残疾,完全丧失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
据了解,浙江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目标是,到2012年,该省的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基本满足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需求,力争全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的合计比率达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