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这几年,温州市餐饮行业进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但发展之中,也滋生出一些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比如:设置最低消费金额、收取茶水和消毒餐具费、谢绝自带酒水等。
日前,温州市消费委发布的“全市餐饮服务业消费行为和服务状况”问卷调查报告显示:51.2%的受访者在饭店消费时遇到饭店设置最低消费额,53.7%的人在就餐时遇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68.4%的人认为饭店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的现象。
据悉,本次调查共发问卷765份,收回有效问卷750份,调查对象涉及全市各县(市、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及不同的收入阶层人士。市消费委表示,近期将联合市餐饮协会共同出台餐饮行业诚信服务标准,引导餐饮企业主动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引导消费者养成“适量点菜,适度饮酒”的节俭习惯。
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经常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具体有以下诸种——
消毒餐具要收费
调查数据:在茶水问题上,271人表示在就餐时碰到过饭店收取茶水费,占36.1%;479人表示没有碰到,占63.9%。在餐具消毒费问题上,403人表示碰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占53.7%;347人表示没有碰到,占46.3%。在消毒餐具应不应该收费上,143人认为应该,占19.1%;535人表示不应该,占71.3%;72人表示无所谓,占9.6%。
市消费委观点:我市不少餐馆,特别是川菜馆、农家乐和小型餐饮店,存在向消费者提供塑料包装的消毒碗筷并收取费用。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是其法定义务,是约定俗成的餐饮店服务内容。如果餐饮店不能提供安全、卫生的消毒餐具,那该企业本身就不具备营业的资格。消毒餐具的费用是企业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其费用已包含在菜肴价格之内,餐饮企业不能将消毒餐具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禁带酒水饮料
调查数据:513人认为饭店有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的现象,占68.4%;237人认为没有,占31.6%。494人表示到饭店用餐时希望自带酒水、饮料,占68.4%,256人表示没有自带的想法,占34.1%。598人认为饭店酒水、饮料价格偏高,占79.9%;134人认为适中,占17.9%;18人认为便宜,占2.4%。102人认为饭店设置谢绝自带酒水、饮料合理,占13.6%;590认为不合理,占78.7%;58人认为无所谓,占7.7%。
温州市消费委观点:2007年年初,市消费委对全市酒店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现象进行全方位的点评和规范后,我市各大餐饮店基本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但这次调查发现,还有一些西餐厅、茶楼、会所和较为高档的餐饮酒店存在谢绝酒水自带和收取开瓶费的现象。调查显示,消费者认为酒店提供的酒水价格过高和选择品种单一是消费者希望自带酒水的主要原因;而酒店酒水价格之所以过高,主要由于在酒店里销售的酒水要交纳“进场费”,这一费用最后往往通过酒水销售价格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另外,交不起“进场费”的供货商,其酒水产品进不了酒店,造成在酒店里销售的酒水品种单一,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
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收取酒水“进场费”、不给消费者选择余地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调查数据:384人表示在饭店消费时碰到过饭店设置最低消费,占51.2%;366人表示从来没有碰到过,占48.8%。饭店在设置最低消费时,405人认为有做事先说明,占54%;345人表示没有,占46%。89人认为饭店设置最低消费合理,占11.9%;544人认为不合理,占72.5%;117人认为无所谓,占15.6%。
温州市消费委观点:有人认为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是行业规定、行业潜规则,但我们认为无论哪个行业制定行业规则,其前提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不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