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2日讯(记者 李敏)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作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围绕全省法院如何抓好“民本司法、阳光司法”这一主题,听取网友的建议,并回答网友提问。
一位叫做“知识的力量”网友提问,齐院长,我们都认为法官代表着公道公理公正,但法官是不是也有判错案的时候,对法院错断案有哪些监督和处理程序?
齐奇从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种要追究违法判决的责任。一种情况是故意违法,明知法律是这样,却一定要那样;还有就是有重大过失的,严重不负责任,这叫过失。“要受到错案追究的制裁,这个处分是比较重的。”
第二种,法官并非故意办错案。“法院内部叫差错和瑕疵,原因不是故意违法或重大过失。”有时候可能对法律的理解不一样,还有一种是水平不够,把握得不够精到全面,办案稍微粗糙了点。齐奇举例,“比如多少人承担多少债务,应该返还对方,但利息怎么计算,有时候法官可能算错了,这个也是差错。”这种差错跟前者不一样,通过内部考核管理,一般通过扣分或者奖金扣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