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9日讯(记者 童俊) 今天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栏目时,有网友对检察院的“黑名单”制度很感兴趣,想了解“黑名单”制度目前的实行情况。
陈云龙检察长说,“黑名单(查询)”制度是由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2006年1月,这一制度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检察机关作了推广。查询领域也由原来的建设领域扩大到目前的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五大领域,发挥了较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功效。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受单位或个人查询3599批(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9080个,被查询个人20515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63个,其中单位38家、个人25人,均被相关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招投标资格的限制市场准入的处置。
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已被《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也被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信贷审批、市场主体监管等业务活动和工作管理的必经程序。这一制度已经成为遏止和预防招投标职务犯罪高发的一大“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