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5日讯(记者 廖小清) 今天上午,浙江省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此次机构改革是改革是开放以来浙江开展的第五次机构改革。本次机构改革,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共48个机构。
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委办主任陈小恩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开展了四次机构改革。
第一次是1983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于1983年实施省政府机构改革,重点是按照重叠机构撤销、业务相近机构合并的原则,调整相关机构。通过这次改革,实现了新老干部交替;裁并了一些业务相近的部门,撤销了一些中间层次机构,把一些专业性工业经济部门转为经济组织并退出政府序列。
第二次是1993年。这次机构改革,主要是围绕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理顺关系。同时,还开展了撤区扩镇并乡工作,调整了县以下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第三次是1999年。党的十五大从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对推进机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次改革,主要是按照构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行政管理体系要求,解决政企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机构人员臃肿、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第四次是2003年。这次机构改革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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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委办主任陈小恩就省政府机构改革答记者问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