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要求法官出示执行文书
制衣厂厂长不在,扑空。
李某在警车上一路听手机音乐《英雄赞歌》
6:00,高某已经起床,正等着吃早饭,法官走了进来。
部分“老赖”被带到法院接受调查
汪总不在,法官当场开出传票,责令他到法院接受调查。
昨天清晨5点,天还没亮,杭州江干区法院里警灯闪烁,30多位法官、法警整装集结,分成5组,出动8辆警车,突袭老赖(对欠债不还者的俗称),责令他们还钱。
三个女人都说,我们离婚了,他没钱
5:30,天微微亮,第二组执行队伍来到九堡一间农民房。为防止老赖逃跑,另一名法官带一名法警先绕到后门,守住。法官在前门敲门。
敲了约5分钟,门开了。一个女人一身睡衣,趿着拖鞋,睡眼惺忪站在门口。
看到法官,女人脸色很差,没等法官开口,女人噼里啪啦说起来:“又是找我老公吧……这个死人不在……我和他离婚了……”
法官要求进房里看一下,女人同意。一边走一边说,离婚了,房子归我,他没钱的。
法官在房间里找了一圈,没发现被执行人。
女人埋头翻抽屉,一会儿翻出本证书,拿到法官面前,法官一看,是离婚证。
6:00,执行队伍来到第二个地点,下沙智格社区一间带院子的平房。
天已经大亮,被执行人家门开着,两名法官和两名法警走了进去。
被执行人高某已经起床,坐在凳子上等吃早饭,看到法官进来,高某神情淡漠,没说话。
高的老婆从厨房里出来,拦住法官:“我们离婚了,东西都归我,他没钱的……”
法官让她拿出离婚证,高妻支支吾吾拿不出来,跟在法官后面念叨:“他把钱赌光了,家里还要养孩子,没有钱的。”
法官转头对高说:“高××,今天是强制执行最后一天,你如果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拘留你。”
高某低头坐在凳子上,沉默了一会,突然站了起来,一言不发走出门,爬上警车(警车是6座面包车),走到最后一排坐下。
最后一排已有一个女人坐着,她就是申请强制执行人(即债主)。女人一把抓住高的衣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大声哭喊:“还钱,你说话不算数,把钱还给我……”
高某大吃一惊,咬定说没钱,女人大骂,两人一路吵回法院……
6:20,执行队伍到达第三个地点——下沙七格社区。没找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老婆说离婚了,也拿出了离婚证。
母亲把儿子揪到法官面前
6:40,执行队伍到达第四个地点——下沙元成村一幢公寓。
法官在院子里遇到了被执行人的母亲。老太太一听法官找她儿子,立刻跑上楼,过了一会,拖下来一个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苦着脸,被母亲推到法官面前。
法官核对身份,发现错了,这个中年男人是老太太的大儿子,而被执行人是小儿子。
老太太又带着法官到另一幢公寓的二楼,把小儿子揪了下来,拉到法官面前。
法官读了执行书,宣布要带小儿子回法院调查。
小儿子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过了一会,小儿子穿戴整齐下楼,自觉地坐进面包车。
7:00,第二组执行队伍回到法院。带队的执行局局长梁松总结说,现在有很多人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婚姻法规定,只要债务是在婚姻期间欠的,即便离婚,夫妻双方仍然有偿还义务。
遇到这种情况,债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撤消之诉,要求法院判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效,依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执行能力。
男人一路听手机音乐《英雄赞歌》
5:10,另一路执行队伍到达彭埠镇皋塘村一幢二层小楼。
法官敲了约10分钟的门,二楼探出个男人,光着膀子喊:“什么事情?”
随行的女申请人(男人的前妻,男人因拒绝支付前妻抚养费,被前妻告上法庭。)激动了,指着男人喊:“他在家,他在家!”
法官喊话,让男人穿好衣服下来,到法院接受调查。
男人光着膀子下来,看了法官的证件、文书,回头穿上衣服关好门,手里拿着个手机,坐进警车最后一排。
法警启动车子,男人打开手机听音乐,放的是《英雄赞歌》,声音很响:“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侧耳听……”
重头戏,扑空
汪忠军是浙江世纪阳光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总经理。他以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理由,向朋友借了30万元,还了10万元后,一直拖欠。
法院判决他偿还本金和利息,他再三向法院保证一定在2009年3月底前还清,后来人就消失了,不接法官电话。
法院接到线报,汪最近在早上9点到10点之间,经常出入吴山铭楼(浙江世纪阳光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在吴山铭楼6楼)。
法院把他列为重点执行对象。
早上8:50,陆续有媒体记者扛着摄像机、照相机出现在吴山铭楼附近。
约定的执行时间是早上9点,可一直到9:30,法院仍按兵不动。有记者按捺不住,发短信询问法官。
法官回复:“线人报告,汪还没出现。耐心等待。”
过了一会儿,法院群发短消息到每个记者手机上:“记者的目标太明显,为了有效执行,请大家不要在该公司附近逗留,以免打草惊蛇。”
收到短信后,记者们纷纷躲进吴山铭楼一楼的肯德基快餐厅。
10:00,法院短信又来了:“出发!”
立刻开过来三辆警车,三位法官下车,快步走进电梯,直奔6楼,推开浙江世纪阳光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的玻璃门,走进总经理室。没人。
法官又迅速在公司转了一圈,没找到汪总。
一个自称公司负责人的男人跟在法官后面抗议:“他不在,你们这样影响我们公司正常营业……”
确定汪不在公司,法官开出传票,交给公司前台,让他转交汪总,传唤汪到法院接受调查。
法官说,这次行动没抓到汪,有可能是因为走漏消息,汪听到风声躲了起来,也有可能碰巧他今天没来。下一步法院将和公安机关配合,继续查找汪忠军的下落。
据了解,这次集中行动贯彻清理积案和执行新收案兼顾的思路,共传唤到11名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1万元,结案8件,拘留2人,罚款3人。
昨天我起得特别早
老法官行动结束发来心得体会
2009年5月21日清晨5点钟,我们执行局全体同志加班执行一批被执行人(即老赖)。这批被执行人都是请不动、传票传不动、电话叫不动的人。我跟随金玉宝一组六人执行三个案件。
我起得特别早,凌晨4点10分就赶到法院里,做一下心理的准备工作,再把申请人(即债主)叫到法院来。申请人的电话通的,可就是没有人接。不管怎么讲,申请人不到,我们也要去执行。
5点钟准时出发,第一站是笕桥的黄家村。经过弯弯的村道,到达了被执行人黄家村3组××号的王某家。经过喊人,发现王某的母亲在地里摘黄瓜,说儿子在家睡着。后在家中找到了王某。该案标的额23000余元。经过几个回合,王某很快履行了义务(即还钱了)。
第二站……陈某家的铁门特牢,怎么喊人都听不见。法警小赵发现陈某有一个出租房屋的手机号码。一打这个号码果然找到了陈某,陈某说在睡觉。我们讲是法院的,叫他出来开门,但他就是不开。申请人(即债主)见状把门踢开,把陈某抓个正着。该案经过几个回合,也很快履行了义务。
第三站……
三个案件,没有空跑,都有成果。另外我执行的钱某二案,也如数履行了15万余元的义务,全部结清本案。
执行二庭洪子明
2009年5月21日上午9点
洪子明法官56岁,做执行工作14年,是江干区法院执行局的老骨干,空下来的时候,他喜欢写手记,记录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昨天突击行动结束后,洪法官给记者发来这篇手记。
他说,做执行工作关键要耐心、坚持,不能怕烦。只要做到这三点,哪怕一些被称为“骨头中的骨头”的案件,也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