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1日讯(记者童俊 通讯员辛成)今天,江干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起了个大早,凌晨4点多就赶到了单位。
原来,执行人员要突击执行一批案件,这批被执行人都是请不动,传票传不动、电话叫不动的人,大家都管他们叫“老赖”。这次凌晨出击,共对18件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行动,传唤到11名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1万元,结案8件,拘留2人,罚款3人。
执行人员凌晨上门向老赖“要债”
凌晨4时10分许,执行二庭的洪子明就赶到了法院,拨通了申请人的电话,电话是通的,但无人接听。
凌晨5时许,洪子明一行六人出发,第一站是笕桥镇黄家村,老赖王某就住在黄家村3组69号。
穿过弯弯的村道,执行人员悄悄地来到王某家门外,发现王某的母亲正在屋后菜地里摘黄瓜,得知王某还在睡觉。当睡眼朦胧的王某看到床前的执行人员时,他什么都明白了,他很快履行了23000余元的标的额。
随后,执行人员来到另一个老赖陈某所在的笕桥镇白石村。
为了这个案子,执行人员可没少跑,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这次还是一样,大铁门紧闭,任凭怎么喊都没有人答应。执行人员小赵发现门外贴着一张陈某出租房屋的信息,上面有陈某的手机号码。电话打过去,陈某接了,说正在睡觉,当听说来人是法院的,陈某就开始支吾了,不出来开门。
与执行人员一道的申请人,一气之下,一脚把门踢开了。再赖也赖不掉了,陈某只好乖乖地履行了义务。
老赖玩起“躲猫猫”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江干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叶志忠分在另一组,在处理完一个案件后,他接到举报人电话,称一直没有露面的浙江世纪阳光房屋置换有限公司股东汪忠军回公司了,他也是老赖之一。
2008年5月28日,汪忠军因资金需要,向汪某借款3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承诺于2008年6月28日前归还,如逾期归还,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款到期后,汪某多次向汪忠军催讨未果,把汪忠军告上法庭。审理中,汪忠军归还借款10万元。法院判定,汪忠军再归还借款20万元,承担违约金5万多元,余款在2009年3月20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到后,汪忠军还了2万元后就没了下文,还玩起了“躲猫猫”。
接到举报电话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到位于吴山广场附近的浙江世纪阳光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上到六楼,这是个有四五个房间的公司,人不多,只有五六个工作人员在干活。
看到法院的人,工作人员们都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负责人说,汪忠军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只是股东之一。执行人员在公司里没有发现汪忠军,工作人员说汪忠军不在,执行人员开具了传票。
叶志忠表示,法院了解到汪忠军还有一处商铺,价值约600万,目前法院已经对其进行了查封,如果汪忠军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商铺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