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升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种有效途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江山市各相关部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主题,结合部门职能,实施“登记专项服务、纳税跟进服务、生产指导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登记专项服务,促进快速组建。今年省政府出台了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将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其中对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每50公斤奖励20元,是一般农户奖励数额的2倍。为了让农户能更好地享受该惠农政策,该市鼓励各乡镇、村尽可能多地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并开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特别通道”。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窗,明确专人负责业务办理,实行乡镇、部门联动,分级受理,落实一名乡镇干部专门代办,收集资料后交基层工商所初审,审查合格后报窗口核准发照,提高效率。同时在专窗推出了五项服务,即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加班服务、陪同服务和代理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个电话、一封书信(邮件)等形式,与窗口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相关业务,不管是下班后或是预约了节假日,窗口必定有人接待办理。针对部分农民朋友环境不熟、文化水平偏低的实际,只要他们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资料,专窗就会派人陪同他们到相关部门的窗口先行办理其他事务,同时热心提供包括文本打印等代理服务。截止目前,已新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53家,其中粮食专业合作社177家。
纳税跟进服务,助推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税务部门审批后,可享受免税政策。针对这些“无税可图”的纳税户,该市税务部门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高度出发,全力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系列“纳税跟进服务”,为农户社员提供便利,助推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在办理税务登记过程中,及时提醒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税人员,仔细检查经营范围是否涵盖所有组织成员的涉农业务,确保纳税主体的合法性。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相关账目和制度,讲解辅助申报纳税,并取消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及时给予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确保全面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为其减负。另外,还根据合作社的分布情况,在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网点,给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一张农民办税方便卡,使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均可就近办理发票开具、日常税收等业务,为农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生产指导服务,促使不断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发展,能够有效地带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此,供销联社、农业局等涉农部门,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优势,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管理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产前为其提供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要素,牵线搭桥帮助签订农产品订单;产中做好生产技术辅导工作,帮助解决培育、施肥、用药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产后指导做好收购、包装、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跟进工作,促进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如市供销联社已帮助14家归口专业合作社推销农产品2236万元,助农增收达400多万元。同时,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社员分配等各项规章制度,为合作社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合作社不断向规范化道路发展壮大。目前,该市的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驭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毅涵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合作社已经逐渐形成规模,有效地促进了传统特色农业的提升发展。(江山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