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浙江省政府日前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指出,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并给出了可以解聘的处罚规定。
有人说,“工作日期间”等用语是“有条件、适度”地给教师有偿家教开了“口子”。该草案在我市教育界和学生家长中引发讨论。
教育部门:
反对公办教师参与有偿家教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教育主管部门历来反对公办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近几年一直在严肃查处在校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查处违规补课、有偿带生和兼课19起,处理在校教师30名。
温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翁旭凤认为,此草案如果通过,需要制定一系列执行细则。比如,有偿家教时间怎么界定?工作日晚上家教、双休日帮亲戚朋友的小孩辅导功课,是否允许?如何保障有偿家教的教学质量?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理清。
教师:
以才识和劳动换报酬无可厚非
温州中学一名语文老师说,并不是所有老师都愿意做家教,有的老师仅学校内的教学任务就累得够呛,哪有时间去做家教?有偿家教立法不能一刀切,老师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以自己的才识和劳动换取一定的报酬,也无可厚非。
陈老师是瑞安一所公立中学的数学老师,他说:“现在教师的待遇不错,当家教并不单纯是考虑到经济因素,很多时候是应一些家长的强烈要求,实在推脱不掉而答应的。”
“我们没有简单地禁止家教,最低底线是不给本校学生做家教。”温州某小学校长说,该校一些年轻教师,每月工资1000多元,经济压力大,靠做家教赚些外快。“有偿家教”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仍是待遇问题。
家长:
有偿家教可能助长“隐性怠工”
市民金女士是有偿家教的支持者,她的孩子今年读初一,每年的补课费8000元左右。她说:“现在竞争激烈,孩子参加家教,能多学点东西,不会落后于人。”
采访中,有不少家长担心,如果放开“有偿家教”,必然分散教师在课堂上授课的精力,助长了教师“隐性怠工”。另外,部分学生在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课外去补习,既浪费了教育资源,也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据温州都市报 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