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作为一项惠民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让不少人实现了住房梦。而作为个体劳动者,却一直未被纳入其范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透露,经过一年的调研试点,我市已率先在苍南县实行针对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据悉,这一举措在浙江省尚属首例。
那么,普通个体户和自由劳动者如何才能加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其他的县(市、区)又何时能推出同样的优惠政策?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在全市推广个体工商户与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调研工作,从去年开始一直没有停止过。
据了解,目前,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形式开展。而个人缴存者要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正是因为没有依托单位,导致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保障。因此,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经过研究,联合苍南县工商局、浦发银行苍南支行、苍南县个民协等,向苍南县个民协会员发放住房公积金卡。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正是苍南县想到了个民协这一组织,才解决了个体工商户无单位可依托的问题。据悉,在苍南县,只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并属该县个民协会员及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均可申请缴存公积金。
按照在苍南实行的这项新制度,职工个人月缴存额最低标准为296元,最高标准为2466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列入经营成本,税前列支,免交个人所得税。届时,缴存人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等,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对原有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据统计,该项制度的落实,当地将有5万多位个体劳动者及私企员工因此受益。
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在全市推广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政策缺乏吸引力、个人缴存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存在资金风险等问题,管理中心还在研究相关的政策建议,并设置配套的计算机处理程序。同时还要对苍南县推出的新制度进行观察和研究,如果其效果良好,届时将会在全市推广。
温州都市报 记者金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