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3日讯昨天,温州市区350辆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公开招标,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中标。据悉,这批出租车将于2月28日前投入使用。
此次市区新增出租车经营权采取服务质量为主、结合有偿使用公开招标,共有7家企业报名参加。昨天,有关方面对7家投标企业的服务质量、综合素质和具体承诺等进行评标,最后有6家企业中标,分别为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获得135辆出租车经营权、温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获得75辆出租车经营权、温州开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获得45辆出租车经营权、温州德士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获得40辆出租车经营权、温州微型汽车有限公司获得30辆出租车经营权、温州新世纪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获得25辆出租车经营权。
根据规定,新投放的出租车必须实行企业化经营,不得转让,不得转包,中标企业要全资购买车辆,承担投资经营风险,不得利用出租车经营权向驾驶员转嫁或变相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必须与驾驶员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新投放出租车不得在晚高峰时段(下午4时到晚上6时30分)交接班。
硬件上,这些新车的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车内需安装车载终端(摄像头等设施),卫星定位监控系统(GPS)、110报警系统;上岗证还将用IC卡录入,由电子屏显示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安装安全防护栏,顶灯将用新型智能LED显示屏。
此外,各中标企业承诺推出特色服务: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统一着装、配备假币检验器、本地交通旅游信息读物”等人性化服务设施;温州开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承诺开通“玫瑰红”特色服务车队;温州德士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承诺对单独乘车的弱、病、残乘客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半价收费。
温州都市报 胡建国 叶适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