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4月16日零时开始,浙江省高速公路将全面实行计重收费和不停车收费。
昨天(12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不停车收费启动试运行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为引导社会公众接受这种先进的服务管理方式,倡导走“低碳”之路,我省11地市已相继建立不停车收费服务处,以方便各地司机申请安装ETC电子标签,同时对全省范围内的首批10000个电子标签进行免费赠送,并对赠送提供2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里程已经达到3298公里,随着我省沿线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不少路段收费站车辆排队等候状况时有出现。采用不停车收费,可以节约车辆通行收费站的时间,提高单位车道通行能力3~5倍,可缓解收费站车辆拥堵状况。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接收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可通过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通行卡(记账卡)非现金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并在三年内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
4月16日零时起,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也将全面实施计重收费。据介绍,对行驶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机动车,按照实际测量的车货总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实施计重收费,能够通过经济和价格手段,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据了解,从2001年11月7日天津市开始实施计重收费以来,全国已有27个省市实施计重收费。
为确保称重系统准确计量车辆的实际重量,以及出口车道的安全,省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货车在通过车道时应缓慢匀速通过,时速应低于5公里/小时,若司机对称出的重量有异议,可在按所称重量交纳通行费后至就近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复称,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计量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