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从永康回金华的老板应中兴,不经意间,突然看到自家屋顶“长”出了两座高高的信号塔。他怒了,谁干的?这不是侵犯私人财产吗?
可追查之下,建塔方中国联通金华分公司却告诉他,就是屋主自己出租了屋顶。只不过,这屋主不是“应中兴”。
我家屋顶,咋“长”出信号塔
应中兴是永康人,在金华好几处有房产,其中一处就位于金华市环城南路1567号,这是一座3700平方米的7层楼建筑。早在2000年时,他和两个朋友买下了这块地,并于2003年合资建起了房,“2004年租给了一家轿车维修服务公司,租金26万一年。”
2009年底,轿车维修服务公司搬走了,房子就一直空着。
今年正月,他正巧来金华,就回到自己“家”转转。这时候旁边有一个工地在施工,应中兴看到大吊车晃来晃去,差点打到他“家”的四楼。就在他担心地看着大吊车之际,突然发现屋顶上冒出了两座信号塔。
出租屋顶的“房东”,我不认识
这两座信号塔高高地矗立在屋顶上,据目测,一座有10余米高,另一座也有三四米。信号塔四周被粗壮的钢绳固定,固定点的地面和墙面均有清晰可见的裂纹。
跑到房屋的7楼,有一个房间被从屋顶信号塔通下来的几捆电缆穿过,房间门口还贴着“通信设施,法律保护”的牌子。
“法律保护通信设施,那我的私人财产谁保护?”应中兴很生气。
他立即与信号塔的产权方中国联通金华分公司取得联系,蹊跷的事情出现了,联通公司答复说,就是房东与他们签了合同,出租了这幢房子的屋顶,用来建信号塔。租金10年共8.5万元,一次性付给了房东。时间是2008年。
“可我从来没有出租过我家的屋顶啊!”
继续追查,联通公司从档案室里调出当时签订的合同,附录的房产证复印件上赫然出现了“方军”的名字。
“这是谁?我不认识!”应中兴说。
随后,有人发现,之前租用应中兴房屋的轿车维修服务公司里,有一个人就叫方军。
“伪房东”没露面,但愿意退还租金
昨天下午4点,记者在联通金华公司一楼大厅见到了该公司网络建设部的张经理及综合部的陈经理。张经理一直在和应中兴沟通并全程参与调解。2008年8月,他们正是经过方军租用了应中兴家的屋顶。
“当初的出租者也就是房客,已经出示了写有方军名字的房产证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而且当时他们就在这个房子里办公,我们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就签订了协议。”
在联通的协调下,方军表示愿意退还之前的租金给房东。至于如何把自己的名字弄到应中兴的房产证上,他没有透露。
现在的问题是,耸立在应中兴家的两座信号塔怎么办?
联通公司表示,他们愿意新拟订一份合同,如果房东愿意继续出租屋顶,他们可以谈个新价格;如不愿意再继续出租,他们也愿意马上拆除信号塔。
应中兴开出了他的最新条件:屋顶租金,2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