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日从省卫生厅传出消息,我省将试点开展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制度。
据透露,我省将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曾国经表示,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制定初步方案,这一工作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实施。
每个地区选一个县试点
日前,卫生部出台《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各省将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预后是指根据经验预测的疾病发展情况)。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紧密结合,探索有效的补偿和支付办法,提高对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按卫生部规定,这一工作每个省要选定2-3个县先进行试点。而我省初步确定先从每个地区选一个县进行试点,再逐步铺开。“如无意外,我省将在年底前实施,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补偿将完全按照国家规定来。”曾国经说。
优先试点白血病和心脏病
近年来,一些农村儿童大病患者因费用原因不能得到及时救治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卫生部要求,试点工作先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
各省(区、市)将选择2—3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多,信息化管理能力较强,已经开展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
最高报销比例达90%
各省(区、市)要根据试点病种的标准化诊疗方案,测算并限定相应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明显提高报销比例。原则上,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主要针对一些特困户)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参合患者在本省(区、市)内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享受规定的补偿。
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