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透支当回事法就拿你当回事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余法检
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郎某,23岁,余杭人,他做梦也没想到,不理会银行对卡债的催收,竟犯了诈骗罪,惹来牢狱之灾。
2008年3月到8月间,郎某申请了深圳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3家银行信用卡,先后透支共25845.88元,未按规定期限归还。
去年6月到8月间,3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的形式催收,但郎某仍未还款。
郎某交代,起先还是会还款的,后来实在是没有钱了,去年4月份开始就没还了。每个月都接到银行的电话和短信,只好应付着。后来手机停机,人又在外地,就把这事忘了,后来有一天,父亲告诉他,银行的人到家里来催过两次。
“我也没当回事。”郎某说。
在庭上,法官问钱的去向,郎某老老实实地说:“平时吃饭、唱歌开销花了。”
最终法院认为,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郎某1年有期徒刑,罚金两万元。
法官析案
承办法官分析,本案判决是根据去年12月新出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说,《解释》中规定“催收两次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这个明确的鉴定条件,更方便处理案件,案子也好判多了,因此判刑的案子可能会比之前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