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7月2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公布了该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结合200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浙江省确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4% ,不设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
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2010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严格按4%的下线进行控制,不得突破;其他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在基准线12%以下安排。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出,各类非国有企业要结合效益状况,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参考上述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