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一五旬老妇,以与他人结婚交往为诱饵,骗得他人信任,进而以帮对方办理养老保险为名,向三位被害人收取每人1万至2万元不等的办证费,合计诈骗人民币44000元。昨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彩英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黄彩英出生于1954年,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平日里酷爱赌博。因为手头紧,她动起了歪念,在摸准了单身老人希望得到老伴照顾的心理后,便以结婚交往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在2007年4月至9月期间,黄彩英先后向三位被害人索取现金,谎称帮其办理养老保险,并让被害人在指定地点等待,自己则趁机携款潜逃。后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侦查告破,并移送审查起诉。
椒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彩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们现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念及黄彩英是初犯,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态度较好,并已向被害人归还全部赃款,本着酌情量刑的原则,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款5000元。据台州日报 葛东方 王辉